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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字政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8-077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8年12月1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
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8年12月18日下
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5:00至2018年12月18
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数
153,208,62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6.105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 6 名股东,所持股份
152,810,521.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6.011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1 名,所持股份 398,10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3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强华先生、胡环宇先生、朱华先生、王洪深
先生、王东先生、邱鲁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吴强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
    1.02 选举胡环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
    1.03 选举朱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
    1.04 选举王洪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
    1.05 选举王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
    1.06 选举邱鲁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先林先生、邬伦先生、叶金福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刘先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
    2.02 选举邬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
    2.03 选举叶金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邵建平先生、幸帮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邵建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
    3.02 选举幸帮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
    4、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20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8,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
    5.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2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3 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4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和行权/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5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6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7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8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11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722,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8%;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许
欣先生、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976%;反对 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