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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字政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4-27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
有关事项做出专项说明和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报告期内得到有效执行。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
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及延续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
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
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公司募投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
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
    五、《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21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
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
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六、 关于续聘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
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独立董事:刘先林    叶金福    邬伦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