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4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洲际机器人”)100%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聚焦
核心业务,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
权转让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
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以经备案的洲际机器人净资产评估值 145.49 万元作为挂
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曹 中:
秦霆镐:
吴雷鸣: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