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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Y视讯: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霆镐)2022-04-25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秦霆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会议 10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秦霆镐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2021 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1 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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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独立意见,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及监督工作,发挥独立董事专业
优势。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财务资助系为加强双方战略合作与产业协同,经过调研和论证,并
具有相应的风控保障措施,总体风险可控。同时本次财务资助的金额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
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对和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财务资助。
    (二)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
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预案基于公司经营情况、经营性现金
流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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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董事会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有效落实,公司对关联交易、对
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
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
效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七)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
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
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和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低风险理财产品。
       (九)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郝振江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
件,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


                                     3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故
我们一致同意郝振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前,本人在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间,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上述专
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积极致力于推动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强化其在
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作用。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任职资格提出审核意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制
定,为公司发展方向提供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经营的考核管理体系的建设,提供
专业意见。
    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
员会工作制度》和《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
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
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
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客观、审慎的行
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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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四)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
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年报工作中履行的职责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
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审计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积极配合董事
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七、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谢谢!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秦霆镐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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