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8-059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并经
电话确认送达。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委托出席的董
事 0 人,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向军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
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北京慧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科技”)2018
年前三季度业绩未达预期及对未来能否完成业绩承诺目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目前
条件下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对交易双方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同时公司接受慧博科技补偿款 500 万
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
易对方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
2018 年 5 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赵芳、王利军、文渝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深圳市银
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赵芳、王利军、文渝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鉴于公司决
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赵芳、王利军、文渝、北京慧博科技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之终
止协议》终止上述协议的权利与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
自有房产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有效回笼资金,同意公司将位
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与广深高速公路交界东南金运世纪大厦 10A-10L,总面积
为 1,853.96 平方米的房产对外出售。以上房产出售所得资金将作为公司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上房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7,527.0776 万元,若在本期内
完成交割,此次出售房产将使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约 3,023.71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出售公司自有房产的公告》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2:00,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座 10A 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