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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之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2018年现场检查报告2018-12-0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18 年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银之杰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卫                           0755-88602282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霞                           021-6111897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卫、罗佑军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 1 月-2018 年 11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11 月 26 日-2018 年 11 月 30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查阅公司相关的三会会议资料
及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是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是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不适用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
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是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是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是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1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是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是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
                                                          是
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是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是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明细账、
记账凭证等资料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是
形

                                          2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是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是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是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获取有关财务资料,查阅公司公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承诺事项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关注行业情况;查阅、复制有关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财务资料等;查
阅公告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是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不适用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次定期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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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 2018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卫




                         曹 霞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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