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深圳市银之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之杰”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银之杰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48 号)批准,公司于 2010 年 5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 发行价 2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049,260.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950,739.96 元。该项募集资金 已于 2010 年 5 月 18 日全部到位,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184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将募集资金专户(宁波 银行深圳分行,账号 73010122000892976)余额 1,618.77 万元转入公司其他银行 账户并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归还了公司银行贷款,至此,公司 2010 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 户销户手续。 (二)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9 号)核准,公司向同方金融控股(深圳) 有限公司、武汉亘星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2,626,76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5.9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61,801,988.3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6,909,93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892,058.34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长江保荐扣除承销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了 认股款划转,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 [2017]48020003 号《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 通股(A 股)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 以前年度 节余资金 置换先期投 直接投入募集 永久补充 息收入 年末余额 已投入 归还银行 入项目金额 资金项目金额 流动资金 净额 贷款 8,416.28 - 399.61 - - 940.62 26,613.9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0 年 6 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相 应修订。 1、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于 2010 年度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201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及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一创摩根”)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 4403092218100141761 )、 浙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 账 号 : 584000001012010001758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账 号:79100155200000677)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 2014 年 1 月 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3010122000892976)。2014 年 1 月 17 日,公 司及一创摩根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完成了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有关工作。 鉴于公司 2015 年 10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16 日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并与长江保荐签署了《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之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终止与一创摩根的保荐协议, 由长江保荐继续完成持续督导工作。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及长江保荐与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 使用完毕,并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公司及长江保荐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 款专用。 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51910188000046652),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及长江保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 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602023066 147.80 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现金管理专户 6,700.00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73160122000025311 7.31 兴业银行深圳西乡支行 338160100100033923 9,758.83 51910188000046652 - 光大银行深圳西部支行 现金管理专户 10,000.00 合计 26,613.94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循环滚动后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 48,000 万元。公司已于到期日前将上 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 2018 年 8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循环滚动后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 48,000 万元。2019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由 16,000 万元调整为 17,000 万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累计发生额等其他权 限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为 16,700 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类型 收益率 2018 年 对 公 保证 中国光大银行 结构性存款定 收益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18.12.26 2019.3.26 4.20% 制第十二期产 型 深圳分行 品 360 挂钩利率结构 保本 中国民生银行 性 存 款 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6,700.00 2018.11.23 2019.2.22 4.05% ( SDGA1806 收益 深圳分行 75) 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8 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 “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895.0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18.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332.4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676.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止报告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是否达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期末累计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 金额(2) 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2)/(1)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商业银行全国票据影像交换业务处理系统升级改造 是 2,932.00 599.58 - 599.58 100% - - 501.61 否 是 商业银行同城票据影像交换业务处理系统 否 3,763.60 3,763.60 - 3,763.60 100% 2013 年 6 月 30 日 134.53 1,999.62 - 否 银企对账管理系统 否 3,144.90 3,144.90 - 3,144.90 100% 2013 年 6 月 30 日 62.68 2,126.96 - 否 客户服务中心 否 1,705.20 1,705.20 - 1,705.20 100% 2013 年 6 月 30 日 939.94 4,900.59 - 否 研究开发中心 否 2,179.40 2,179.40 - 2,179.40 100% 2013 年 6 月 30 日 - - - 否 商业银行集中运营作业平台 否 - 2,212.60 - 2,212.60 100% 2014 年 8 月 10 日 114.62 2,062.94 -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 119.82 - 119.82 100% -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725.10 13,725.10 - 13,725.10 - - 1,251.77 11,591.72 -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北京博世金信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否 833.10 833.10 - 833.10 100% 2012 年 12 月 5 日 19.84 651.70 是 否 投资设立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 否 2,000.00 2,000.00 - 2,000.00 100% 2013 年 12 月 23 日 -762.13 -2,162.74 - 否 投资设立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否 15,000.00 15,000.00 - 15,000.00 100% 2016 年 2 月 16 日 -2,991.21 -2,860.98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1,618.77 1,618.77 1,618.77 1,618.77 1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9,500.00 9,500.00 - 9,500.00 1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8,951.87 28,951.87 1,618.77 28,951.87 - - -3,733.50 -4,372.02 - - 合计 - 42,676.97 42,676.97 1,618.77 42,676.97 - - -2,481.73 7,219.70 - - 截至报告期末,商业银行同城票据影像交换业务处理系统项目累计实现效益1,999.62万元,银企对账管理系统项目已累计实现 效益2,126.96万元,商业银行集中运营作业平台项目已累计实现效益2,062.94万元。以上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是银行 信息化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客户需求更新换代较快,随着电子支付手段的迅速发展,票据影像化处理的业务需求呈下降趋势等 因素的影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截至报告期末,客户服务中心项目累计实现效益4,900.59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的原因是受银行客户普遍要求延长免费服务的 (分具体项目) 期限至3至5年,致使服务性收入减少,以及行业内产品升级换代较快,服务性收入转化为升级换代产品的销售收入等因素的影 响。 以上募投项目虽未达到承诺的效益,但募投项目的实施,为公司保持在相关产品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延伸发展公司产品线,储 备和培养研发人才,以及维护公司广泛的银行客户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公司带来其他相关产品的间接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超募资金共计25,169.97万元,经公司2010年8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全部投入。 经公司2012年3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3.10万元收购北京博世金信科技有限公司的支票 打码机的6项专利技术、相关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及相关有形资产。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全部投入。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公司2013年11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发起设立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 开展征信服务业务及其相关业务。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全部投入。 经公司2014年3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4年4月9日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全部投入。 经公司2015年8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9月10日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 募集资金利息合计1.5亿元投资发起设立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全部投入。 经公司2018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1,618.77万元归还银行 贷款。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全部投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其衍生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 经公司 2012 年 3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从深圳市科技园科发路 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 1 栋 6F 变更至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座 10A。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变更发 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 2010 年 8 月 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8,793,875.8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本次置换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验并出具了深鹏所股专字[2010]438 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 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适用 经公司 2015 年 6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4,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实际使用 4,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 2015 年 11 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二)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8 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7 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 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34,489.2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9.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15.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 截止报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末投资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累计投入 进度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金额(2) (%)(3)=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2)/(1)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否 27,880.20 27,880.20 399.61 515.89 1.85% 2019 年 7 月 10 日 -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300.00 8,300.00 8,300.00 100% -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180.20 36,180.20 399.61 8,815.89 - - - - - - 合计 - 36,180.20 36,180.20 399.61 8,815.89 - - - - - - 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向主要包括人力成本、设备购置及其他费用支出等,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分具体项目) 金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在实际项目执行中,公司基于软件项目实施合理性和资金使用有效性的考虑,前期项目投入主要使用自有资 金用于人力成本的支出,用于设备购置等资产类的支出较少,致使募集资金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金额共计 1,67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集资金专用账户。 适用 经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8 年 5 月、6 月、8 月实际使用 6,873 万元、1,900 万元、1,227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期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资金总额达到 16,700 万元,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 700 万元。经 2019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以上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且超额部分的资金已于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未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同意对超额 7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予以追认,并将 2018 年 8 月 20 日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16,000 万元调整为 17,000 万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累计发 生额等其他权限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 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购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致使 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期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达到 16,700 万 元,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 700 万元。鉴于以上超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且超额部分的资金已于理财产品到 期后收回,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经 2019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超额 700 万元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予以追认,并将 2018 年 8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16,000 万元调整为 17,000 万元,授权有 效期及循环滚动累计发生额等其他权限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除上述事项外,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出具《关于深圳市 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 核字[2019]48140015 号)中认为“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致使 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期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资金总额达到 16,700 万元,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 700 万元。鉴于以上超出 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且超 额部分的资金已于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 营产生不良影响,经过 2019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同意 对超额 7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予以追认,并将 2018 年 8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16,000 万元调 整为 17,000 万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累计发生额等其他权限维持原有标准 不变。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长江保荐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大额转账 凭证,查阅公司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9]48140015 号” 《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 证报告》,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银之杰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卫 曹 霞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