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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之杰: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座 10A 公司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向军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359,512,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7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357,254,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56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257,6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

股份 5,420,2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1%。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

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59,51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17,9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76%;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59,51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17,9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76%;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59,510,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17,9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76%;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58,903,3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6%;

反对 60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11,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8.7644%;反对 60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23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9,490,1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398,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904%;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9,465,8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1%;

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373,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21%;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5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6,976,1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45%;

反对 2,536,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84,0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2077%;反对 2,536,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6.79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

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