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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之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
了自身职责。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1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

    3、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项进
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决
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基本健全、会计无重大遗
漏和虚假记载。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
变更投向和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
度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
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未发现利用
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无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