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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芝药业:关于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8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芝药业”)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3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63,461.14 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
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 63,461.14 万元,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135,000,000 股。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发行
当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做了相关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一)主要假设




                                   1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发行实
施完毕时间应以经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
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 450,000,000 股为
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股数和募集资金金额均按照上限计算,
即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 135,000,000 股
和 63,461.14 万元;该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5、对于 2020 年度净利润,假设按三种情况进行测算,即 2020 年度扣非前
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9 年下降 10%、持平和增长
10%。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据
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6、未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也不考虑发行费
用;

    7、假设公司 2020 年现金分红政策及分红时间与 2019 年一致。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在上述情景下,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2019 年度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2020    2020 年度/2020
                             2019 年度/2019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未考虑本次发行    考虑本次发行

                                    2
         总股本(股)                  450,000,000          450,000,000        585,000,000
1、假设 2020 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9 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26,462,980.18       -29,109,278.20     -29,109,278.2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39,195,076.01       -43,114,583.61     -43,114,583.61
损益的净利润(元)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元)       1,498,479,908.78     1,469,370,630.58   2,103,982,030.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8           -0.0647            -0.05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88           -0.0647            -0.05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
                                              -0.0871           -0.0958            -0.0833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
                                              -0.0871           -0.0958            -0.083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             -1.96%             -1.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
                                              -2.57%             -2.91%             -2.41%
产收益率
2、假设 2020 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9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26,462,980.18       -26,462,980.18     -26,462,980.1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39195076.01         -39195076.01       -39195076.01
损益的净利润(元)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元)       1,498,479,908.78     1,472,016,928.60   2,106,628,328.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8           -0.0588             -0.05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88           -0.0588             -0.05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
                                              -0.0871           -0.0871            -0.0757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
                                              -0.0871           -0.0871            -0.0757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             -1.78%             -1.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
                                              -2.57%             -2.64%             -2.19%
产收益率
3、假设 2020 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9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26,462,980.18       -23,816,682.16     -23,816,682.1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39,195,076.01       -35,275,568.41     -35,275,568.41
损益的净利润(元)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元)       1,498,479,908.78     1,474,663,226.62   2,109,274,626.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8           -0.0529            -0.04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88           -0.0529            -0.04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
                                              -0.0871           -0.0784            -0.068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
                                              -0.0871           -0.0784            -0.068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             -1.60%             -1.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
                                              -2.57%             -2.37%             -1.97%
产收益率
                                          3
    注 1:考虑本次发行后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次发行融资额;

    注 2:未考虑本次发行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考虑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新增加股

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12*本次发行完成后新增股份数);

    注 3:未考虑本次发行的基本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发行前总股本;

考虑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行完成

后新增股份数);

    注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当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
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不能立即产生相应幅度的收益,因此短期内对公司业
绩的增长贡献可能较小,公司长期股东回报的提升仍需通过进一步做强主业、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来实现。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在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
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
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
位,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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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

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以儿童药、婴童康护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生殖医学及妇儿健康
医疗服务、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为主营业务的国内领先儿童大健康企业。

    本次募集资金将“康芝(海南)国际妇产医院”、“海南(国际)医疗防护生
产基地项目”“母婴健康综合运营体建设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公司多年来注重内部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技能提升,并建立了与
业务运营相匹配的管理制度。目前,公司已形成科学的公司治理架构和精益高效
的管理模式,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且实干型的经营管理团队。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
中,根据行业变动情况,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陆续引进和储备了一批
行业内的优秀人才,能够充分胜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要
求。

    技术方面,公司于 2018 年收购云南九洲医院及昆明和万家医院,正式进军
以生殖医学技术为核心的儿童健康产业,其生殖医学技术和医疗服务在西南地区
均处于领先地位。在研发与技术方面,云南九洲医院生殖科通过拮抗剂的应用降
低了早发 OHSS 的发生,在减轻病人痛苦的同时降低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患者依
从性和满意度不断提高。此外,云南九洲医院妇产科医师团队在外科、内科及麻
醉科等多个科室联合协助下,完成一例复杂巨大子宫肌瘤剔除手术。昆明和万家
妇产医院手术室在疑难杂症的诊治中起到了生命支持的管理作用,开展了颈部深
静脉穿刺,成功治疗全脊髓麻醉,保障心衰病人剖宫产的顺利实施及术后安全,
提升了多学科参与的危急重症抢救水平及综合实力。在运营管理方面,公司旗下
生殖医学板块通过多种措施,不断提升、优化患者服务水平,包括院内导医台热
心服务、产妇就诊接送和产后回访等,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医
院运营管理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5
    市场方面,公司多年深耕海南以及全国的妇儿健康市场,公司已建立起了覆
盖全国各地和海外市场的销售网络,在市场方面已经做了充分准备。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
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
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
的前期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周期,
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运营并实现预期效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融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
用效率。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
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公


                                   6
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关于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
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
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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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康芝药业控股股东宏氏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洪江游先生出具了《康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
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
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违反上市承诺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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