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0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8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
谷三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分别以邮件、电话和书面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洪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72 万元;同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
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以 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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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
告》。
3、以 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加以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4、以 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及股东大会的运作,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以 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及监事会
的运作,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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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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