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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芝药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思东2023-04-24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思东)


         本人作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中,
   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列席了公司
   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次数共 9 次,
   均亲自出席,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
   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事前认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
                            可意见                                              类型
2022年1月25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民族药制剂楼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第二十二次
2022 年 4 月 6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预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第二十三次   计2022 二、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
                            年度日 意见;
                            常关联 三、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交易的 立意见;
                            事前认 四、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可     五、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
                                   见;
                                   六、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6 月 9 第五届董事会        一、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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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第二十五次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11 第五届董事会          一、对《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同意
日          第二十六次            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三、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五、对《关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说明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0 第五届董事会          一、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   同意
日          第二十七次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意见;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1 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同意
28日            第二十九次        见
2022 年 12 月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15日            第一次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9 年 12 月 19 日起,本人被聘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
     积极履行了职责。各委员会 2022 年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2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该委员会在公司的定期报告事项
     中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拟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专 业能力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
     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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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召开会议。
    3.提名委员会
    2022 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就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事项进行了讨论,并一致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积极履行了职责。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就关于 2021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
(ESG)报告、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 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说明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及审议, 并一致审通
过相关事项。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战略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从 2019 年 12 月 19 日任职之日起,本人按要求深入公司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并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
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
效的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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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
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
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发来的相关违规
案例等学习资料,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继续再教育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 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
运作,不断增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陈思东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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