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长城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8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蔡廷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振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小媚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 总资产(元) 912,693,500.98 860,898,177.71 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776,370,362.96 731,652,472.78 6.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7.76 7.32 6.01% 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1,739,287.71 103.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62 106.67% 股) 比上年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 营业总收入(元) 125,835,246.77 20.88% 306,767,501.70 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048,337.34 39.04% 44,717,890.18 14.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14.29% 0.45 -4.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14.29% 0.45 -4.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9% 0.49% 5.93% 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08% 0.51% 5.11% 0.10% 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7,692,535.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7,484.33 所得税影响额 -1,098,500.25 合计 6,226,550.4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64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500,01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1,544,213 人民币普通股 券投资基金 肖少强 1,432,5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得光 1,298,000 人民币普通股 韩俊刚 1,064,845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999,901 人民币普通股 金 孙慧 8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浙江中行新股申购 680,100 人民币普通股 信托项目<4 期>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蔡廷祥 38,250,000 0 0 38,250,000 发行前股份限售 2013 年 6 月 25 日 吴淡珠 5,280,000 0 0 5,280,000 发行前股份限售 2013 年 6 月 25 日 陈素芳 5,280,000 0 0 5,280,000 发行前股份限售 2013 年 6 月 25 日 任 锋 1,498,500 0 0 1,498,500 高管锁定股 2011 年 6 月 27 日 李锐源 1,125,000 0 375,000 1,500,000 高管锁定股 2012 年 3 月 7 日 合计 51,433,500 0 375,000 51,808,500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 170 万,主要是应收票据到期变现引起。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 164 万,主要是应收退税款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 35.14%,主要是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引起。 4、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长 35.40%,主要是子公司募投项目装修引起。 2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5、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 468 万,主要是公司供应商给予的信用额度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长 34.79%,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子公司新增人员的薪酬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 127 万,主要是子公司应付未付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引起。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上升 183.61%,主要是公司拓展国内市场增加费用所致。 2、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上升 59.07%,主要是公司拓展国内市场相应的管理成本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 80.51%,主要是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相应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 138.27%,主要是公司收到政府项目补助性收入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35 万,主要是公司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 326.5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活期存款利息所致。 2、支付各种税费较去年同期下降 33.49%,主要是财政年度与会计年度不一致的原因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42.6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引 起。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去增长 140.21%,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偿还短期贷款所致。 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32.2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筹资活动减少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业务回顾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2545 万元,增长 9.04%,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健康增长,这主要是因为公 司销售规模扩大,国内销售收入增加;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 344 万元,增长 7.95%,营业利润增幅稍落后于营业收入增 幅,是因为公司扩大规模,期间费用相应增加引起,但这些期间费用都是在公司能够控制且合理的范围内;净利润较去年同 期增加 582 万元,增长 15%,除销售增加的原因外,公司收到政府项目补助性收入也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稳定国际市场,努力开拓国内市场,经营稳步发展,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日益提升, 募投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正稳步推进。 2、未来业务展望 未来公司将坚持加强创新,改进工艺,实行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大力进行自主品牌建设。 公司将通过广州、深圳、北京等子公司及旗舰店,大力拓展国内销售渠道,树立公司及产品的品牌形象,进一步开拓国 内市场。创意产品设计中心也将会大量引进高素质的优秀设计人才和采用多种形式的合作方式,创作出更多具有高附加值的 陶瓷艺术品。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廷祥及其配偶吴淡珠向公司出具了 《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截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廷祥及其配偶吴淡珠严格信守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廷祥及其配偶吴淡珠,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高管的蔡廷祥、吴淡珠分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 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间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股东陈素芳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任锋、李锐源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同时,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任锋、监事陈素芳、李锐源承诺:“在上述锁定期间届满之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3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上述全体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659.18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9.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49.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已变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季度投入 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季度实 性是否发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态日期 效益 部分 额 额(2) (2)/(1)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创意产品设计中心项 2,000.0 2012 年 07 月 否 2,000.00 0.00 473.64 23.68% 0.00 不适用 否 目 0 01 日 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 5,964.3 2,213.6 2013 年 07 月 否 5,964.38 215.26 37.11% 0.00 不适用 否 目 8 2 01 日 骨质瓷生产线建设项 6,213.6 1,342.1 2013 年 07 月 否 6,213.67 156.41 21.60% 0.00 不适用 否 目 7 1 01 日 废弃陶瓷循环利用建 1,857.0 2012 年 07 月 否 1,857.05 68.00 920.50 49.57% 0.00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5 01 日 16,035. 4,949.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035.10 439.67 - - 0.00 - - 10 7 超募资金投向 6,000.0 6,000.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6,000.00 0.00 100.00% - - - - 0 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6,000.0 6,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000.00 0.00 - - 0.00 - - 0 0 22,035. 10,949. 合计 - 22,035.10 439.67 - - 0.00 - - 10 8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1,624.08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 及使用进展情况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2011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6,000 万元资金用于提前归还银行贷款,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 6,000 万元贷款已归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4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为保证各募集资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资项目的建设。201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将募集资金 36,781,5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 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09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向其租赁商铺 及办公楼共计面积 13,516 平方米,租赁期陆年,自 2009 年 6 月 22 日至 2015 年 6 月 21 日止,年租金 5,676,720 元。目前, 相关合同在正常执行中。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 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重大事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