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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集团: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21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长城集团                                       公告编号:2012-037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廷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振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陈小媚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23,248,992.68           906,167,748.94                                     1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85,538,209.31          769,393,914.63                                       2.1%
(元)
股本(股)                             150,000,000.00          100,000,000.00                                       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24                    7.69                                  -31.86%
(元/股)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364,951.24                                     -2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1                                     -50%
(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2,393,749.31                -34.52%         291,484,942.58               -4.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38,862.86                -58.63%          28,144,294.66              -37.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63.64%                   0.19              -3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63.64%                   0.19              -3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5%                  -1.24%                 3.62%                -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0.21%                  -2.29%                 1.99%                -3.12%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14,746,721.00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565.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2,091,857.77


合计                                                      12,698,428.96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42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2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
                                                   5,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00,000
                    限公司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
                                                   5,250,017 人民币普通股                                         5,250,017
                  投资基金
                       陈得光                      1,947,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47,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1,187,004 人民币普通股                                         1,187,004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银行-华夏策略精选灵活
                                                   1,130,669 人民币普通股                                         1,130,669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锐源                      1,1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5,000
                         李敏                      1,0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5,000
                       林兆东                          849,000 人民币普通股                                         849,000
                         任锋                          749,250 人民币普通股                                         749,250
深圳市东方明珠(集团)股份
                                                       745,639 人民币普通股                                         745,639
                  有限公司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首发前个人类限 2013 年 6 月 25
蔡廷祥                  38,250,000                0         19,125,000        57,375,000
                                                                                           售股           日
                                                                                           首发前个人类限 2013 年 6 月 25
吴淡珠                   5,280,000                0          2,640,000         7,920,000
                                                                                           售股           日
                                                                                           首发前个人类限 2013 年 6 月 25
陈素芳                   5,280,000                0          2,640,000         7,920,000
                                                                                           售股           日
任锋                     1,498,500                0           749,250          2,247,750 高管锁定股
李锐源                   1,500,000         1,500,000                0                   0 高管锁定股       2012 年 3 月 7 日
合计                    51,808,500                0         25,154,250        75,462,750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60万元,较年初345万元减少53.62%,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063.74万元,较年初3,112.67万元增加30.55%,主要是本期购买固定资产、预付工程款增加及
子公司预付产品包装款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为450.41万元,较年初697.76万元减少35.45%,主要是由于计提期限长短不一致,且今年存款利
率较去年相比有所下降。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818.87万元,较年初488.56万元增加67.61%,主要是期末政府补贴收入因中秋国庆假期原因,
政府不能及时拨款到公司账户引起。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2,000.00万元,较年初12,000.00万元增加83.33%,主要是公司本期因资金周转需求增加短期借
款所致。
    6、应付利息期末金额为36.01万元,较年初25.14万元增加43.24%,主要是公司本期短期借款增加引起的应付利息增加
所致。
    7、股本期末余额为15,000万元,较年初10,000万元增加50%,是公司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8、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2,162.65万元,较年初1,654.75万元增加30.69%,主要是公司本期按公司净利润10%计提盈余公



                                                                                                                               3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积金所致。
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为3,190.89万元,较去年同期1,837.79万元增加73.63%,主要是公司国内营销体系建设、扩
大公司规模,引起的运营成本增加,包括广告费用、职工薪酬、场地租金等。
     2、年初至报告期末管理费用为3,165.00万元,较去年同期2,558.85万元增加23.69%,主要是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引起管
理成本的增加,主要体现在研发新产品(主要是器型花面的开发)所引起的研发费用的增加、购买固定资产引起的折旧增加
及装修工程的摊销增加等。
     3、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为-314.34万元,较去年同期142.37万元减少320.79%,主要是由于今年美元与人民币汇率变
动波动较小,月末会比月初上升,而去年同期一直都处于下降趋势,导致今年汇兑损益是收益,去年同期是损失。
     4、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为0.47万元,较去年同期-26.45万元增加101.78%,主要是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引起。
     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为1,479.40万元,较去年同期769.57万元增加92.24%,主要是年初到报告期末收到政府补
贴给公司项目的补助增加所致。
     6、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为0.37万元,较去年同期37.06万元减少99.00%,主要是年初到报告期末没有捐赠支出所
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1,321.16万元,较去年同期900.83万元增加46.66%,主要是报告期内深圳子公司收到
的出口退税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46.26万元,较去年同期1,381.97万元增加55.30%,主要是今年
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0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12,000.00万元增加58.33%,主要是本期取得的短期
借款增加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80.24万元较去年同期417.63万元增加398.11%,主要是本
期支付现金分红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1,484,942.5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8%;利润总额37,277,095.9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1.07%;净利润28,144,294.6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06%。在营业收入、毛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净利润
同比降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及运营引起的成本大幅增加,主要体现在:国内营销体系全面建设展开,深圳、广
州、北京子公司业务扩展,规模扩大,人员大幅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子公司经营场所、店面增加引起租赁费增加;为了
开拓市场,寻求适合的产品,大量开发新产品、样品导致研发费用增加;展厅装修完工导致摊销费用增加;募投项目运营导
致相应的硬件设施增加引起折旧费用增加等。
    报告期内,根据项目的运行及市场情况,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废弃陶瓷
循环利用建设项目”,调整了“创意产品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与实施地点。
2、未来业务展望
    未来,公司将利用自身上市融资平台加大品牌建设和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随着业务规模不断
扩大,以及高档骨质瓷、创意艺术陶瓷和酒瓶包装类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公司将加大引进专业人才,加强公司内部治理。国
际市场开拓方面,加强与现有客户的深度合作,努力开发新客户。国内市场方面,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并加大市场推
广的力度,同时制定有竞争力的渠道商务政策,多种方式并用,抢占优质的渠道资源。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                         截止 2012 年 9
发行时所作承诺
                     人蔡廷祥及其配偶 体内容为:                                                   月 30 日,公司



                                                                                                                    4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吴淡珠             第一条 在本人作为广东长城集团股                        控股股东、实际
                   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控制人蔡廷祥
                   人期间或者持有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                       及其配偶吴淡
                   限公司 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不在任                      珠严格信守承
                   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                     诺,未发现违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                       承诺的情况。
                   的可能与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今后如果不
                   再是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人自该控股或
                   实际控制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
                   须信守前款的承诺。
                   第二条 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
                   会如果属于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本人将及时
                   告知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尽
                   可能地协助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第三条 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
                   可能影响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包括:1、
                   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
                   或者限制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发展;2、捏造、散布不利于广
                   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消息,损害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商誉。3、
                   利用对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造成广东长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研发
                   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
                   动;4、从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
                   理人员。
                   第四条 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成年
                   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本人
                   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
                   姐妹及其配偶,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
                   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                       截止 2012 年 9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                     月 30 日,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份。在上述锁定期间届满后,在本人任                     控股股东、实际
蔡廷祥及其配偶吴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控制人蔡廷祥
淡珠,同时作为公司
                   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                     及其配偶吴淡
董事、高管的蔡廷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珠严格信守承
祥、吴淡珠
                   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诺,未发现违反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承诺的情况。
                   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止 2012 年 9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
                                                                          月 30 日,公司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股东陈素芳严
公司股东陈素芳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
                                                                          格信守承诺,未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
                                                                          发现违反承诺
                   份。
                                                                          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截止 2012 年 9
公司董秘兼副总经
                   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月 30 日,公司



                                                                                           5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理任锋               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公司董秘兼副
                                          的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总经理任锋严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格信守承诺,未
                                          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                             发现违反承诺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的情况。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   √ 是 □ 否 □ 不适用
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上述全体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659.18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59.69
                                         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77.5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927.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4%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益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3 年
创意产品设计中心项
                   是            2,000      2,000    35.78     555.77     27.79% 07 月 01         否        否
目
                                                                                 日
                                                                                 2013 年
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
                   否         5,964.38 5,964.38     152.51     3,378.3    56.64% 07 月 01         否        否
目
                                                                                 日
                                                                                 2013 年
骨质瓷生产线建设项
                   否         6,213.67 6,213.67       71.4 2,014.04       32.41% 07 月 01         否        否
目
                                                                                 日
废弃陶瓷循环利用建
                   是         1,857.05      979.5        0      979.5       100%                  否        是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035.1 15,157.55    259.69 6,927.61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6,000      6,000        0      6,000       1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6,000      6,000    6,000      6,000       100% -          -     -         -




                                                                                                                           6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2,000   12,000     6,000    12,000 -       -                -        -
合计                -         28,035.1 27,157.55 6,259.69 18,927.61 -       -                -        -
                   1、创意产品设计中心项目:根据项目实施的情况,公司已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对项目实施的进度及实施地
                   点进行适当调整。其中,项目实施进度延长一年,调整后计划于 2013 年 7 月实施完成;将项目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地点从潮州、深圳两市,扩展到北京、上海、成都等设计人才较为密集的城市,在这些城市建立设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计中心。2、废弃陶瓷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的可行性发生了变化,废弃陶瓷市场发生变化
(分具体项目)
                   切该项目的前期投资已基本现实了阶段性投资目标,终止该项目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实现股东利
                   益的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分别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个别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投资。
                   废弃陶瓷循环利用建设项目:1.废弃陶瓷市场发生变化。在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整个潮州市的
                   废弃陶瓷基本上是作为工业垃圾倾倒。进入 2010 年之后,由于瓷土原料价格的上涨,以及政府鼓励
                   资源循环利用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实,使废弃陶瓷作为再生资源的经济价值得到提升。产区其他陶瓷
                   企业也陆续有从事废瓷回收再利用的项目开发,致使废瓷量逐步减少。同时也导致废瓷的回收也有
                   成本出现。从 2011 年开始,废弃陶瓷的收购价格从之前的零元成本,逐步提高到每吨 80-100 元,
                   而同期再生瓷泥的价格并没有同步上涨。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废弃陶瓷循环利用建设项目”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续投资效益进行了重新评估,结论是:由于投产后所需要的废弃陶瓷均需要从市场上采购,在现行
变化的情况说明
                   的市场价格每吨 80 元时,投资效益较差,达不到公司期望的投资回报水平。公司预测,废弃陶瓷的
                   市场价格从长期来看将呈现稳步提高的态势,本项目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2.前期投资的阶段性目
                   标基本实现。该项目计划为分期建设,经过前期投资建设,已形成年产再生瓷泥 7000 吨的生产能力。
                   它能够完全消化本公司产生及协作工厂产生的所有废弃陶瓷,生产出来的再生瓷泥也由本公司自行
                   消化,用于生产低端工艺陶瓷产品,既能帮助公司实现绿色生产的战略目标,也能产生一定的经济
                   效益,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阶段性投资目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1,624.08 万元。1、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2011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6,000 万元资金用于提前归还银行贷款,公司保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 6,000 万元贷款已归
及使用进展情况       还。2、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2012 年 9 月 20 日,经
                     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
                     该笔资金还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创意产品设计中心项目:为了尽快招聘到合格的工业设计师人才,结合公司国内营销网络的拓展,
                   将项目实施地点从潮州、深圳两市,扩展到北京、上海、成都等设计人才较为密集的城市,在这些
                   城市建立设计中心。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施方式调整情况
                   创意产品设计中心项目:项目实施进度延长一年,调整后计划于 2013 年 7 月实施完成。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为保证各募集资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 36,781,5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适用 √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 适用 √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超募资金尚未有具体使用计划,公
用途及去向         司将结合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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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的规定,规范、科学的使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一)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的股利分配应本着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经营状况、 盈利规
模、项目投资资金需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分配政策;(二)股利分配形式:公司
可以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三)股利分配条件:如果公司会计年度盈利,
且无弥补亏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如果由于公司业绩、规模增长快速等
原因,导致董事会认为出现公司股本规模与经营规模不相匹配,或公司股价不能有效反映经营业绩等情形况时,可以提出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上述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
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四)股利分配政策的制订:股利分配
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
应多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五)股利分配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股利(包括年度股利分配
和中期股利分配)应当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任何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在会计年度盈利,且无弥补亏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但公司董
事会做出的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中的现金股利分配金额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应当在利润分配预案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
明或披露现金股利分配金额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原因、未用于股利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六)公司可以进行中期股利分配;(七)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原则上应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用于与
主营业务有关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支出;(八)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
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九)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可以根据中长期发展战略、投资规划、生产经营规模
的变化,以及生产经营业绩的变化等情况调整股利分配政策。调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2、执行情况
  201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 实际每 10 股派 1.08 元;对
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0,00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为:2012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 年 6 月 8 日,目前一切已办理完毕。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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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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