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长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5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网站地址为: 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均无异议。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50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长城集团 股票代码 30008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锋 王樱 电话 0768-2932398 0755-36988132 传真 0768-2931162 0768-2931162 电子信箱 zqb@thegreatwall-china.com zqb@thegreatwall-china.com 广东省深圳市福强路 4001 号文化创意园 H 办公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蔡陇大道 馆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448,608,114.82 415,376,055.36 8.00% 371,313,399.05 营业成本(元) 319,943,843.67 290,365,900.27 10.19% 261,132,694.76 营业利润(元) 9,351,009.55 3,369,710.39 177.50% 13,534,427.86 利润总额(元) 14,474,026.79 12,233,203.12 18.32% 31,109,17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8,402,619.45 3,599,658.06 133.43% 20,473,736.69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4,050,569.24 -3,975,989.99 201.88% 5,405,573.43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012,834.44 8,341,998.39 427.61% 11,636,018.31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2934 0.0556 427.70% 0.0776 额(元/股) 1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2 200.00% 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2 200.00% 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 0.46% 0.61% 2.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52% -0.51% 1.03% 0.70% 净资产收益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0.00% 150,000,000.00 资产总额(元) 1,163,360,097.40 1,068,808,369.34 8.85% 1,068,808,369.34 负债总额(元) 373,490,168.57 287,341,059.96 29.98% 287,341,059.9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789,869,928.83 781,467,309.38 1.08% 781,467,309.38 有者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5.2658 5.2098 1.07% 5.2098 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32.10% 26.88% 5.22% 24.53% 3、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转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64,977,75 63,492,75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3.32% -1,485,000 -1,485,000 42.33% 0 0 64,977,75 63,492,75 3、其他内资持股 43.32% -1,485,000 -1,485,000 42.33% 0 0 64,977,75 63,492,75 境内自然人持股 43.32% -1,485,000 -1,485,000 42.33% 0 0 85,022,25 86,507,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6.68% 1,485,000 1,485,000 57.67% 0 0 85,022,25 86,507,25 1、人民币普通股 56.68% 1,485,000 1,485,000 57.67% 0 0 150,000,0 150,000,0 三、股份总数 100.00% 0 0 100.00% 00 00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7,81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4,48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蔡廷祥 境内自然人 38.25% 57,375,000 56,790,000 质押 56,788,700 陈素芳 境内自然人 5.28% 7,920,000 质押 7,920,000 深圳市前海硅谷 天堂恒嘉文化创 其他 4.67% 7,000,000 意发展合伙企业 2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有限合伙) 吴淡珠 境内自然人 3.96% 5,940,000 4,455,000 任锋 境内自然人 2.00% 2,997,000 2,247,750 陈得光 境内自然人 1.30% 1,947,000 黄雪青 境内自然人 0.80% 1,200,000 深圳市东方明珠 (集团)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7% 1,000,000 公司 应国平 境内自然人 0.64% 956,555 彭国群 境内自然人 0.63% 938,2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股东蔡廷祥和股东吴淡珠为夫妻关系;蔡廷祥与陈素芳是舅甥亲属关系。 明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4年是公司巩固经营成果、拓展经营领域、探索战略转型的一年。公司主营系生产销售艺术品陶瓷,面对竞争激烈 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公司积极谋求新的外延式发展机会,增加利润增长点,努力实现下一阶段的快速发展。 在陶瓷业务方面,子公司深圳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广州长城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及郑州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管 理的瓷艺体验馆与长城瓷艺专卖连锁体系一道,已经逐步成为瓷艺礼品销售的主要场所。其中,深圳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 利用其营销管理团队对酒水行业比较熟悉的特点,深挖酒瓶为代表的包装器皿类业务,按照既定规划积极拓展市场,使得酒 瓶合作的酒业企业已经有效增加,增加设计公司与包装材料配套对接的联盟,使得客户对接可以批量化进行。 在寻求外延式增长方面,公司立足于文化产业的战略布局,与新兴产业进行了多次收购的有益尝试,谨慎论证嫁接新兴 产业的演进路线,力争打造多轮驱动式的战略布局。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3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48,608,114.82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48,608,114.82元;国内销售收入48,993,527.75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0.92%,境外销售399,614,587.07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9.08%;实现净利润8,402,619.45元。 2014年度,销售费用42,155,365.97元,比去年减少4,081,049.55元,减幅为8.83%;管理费用51,783,718.65元,比去年下 降3.9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费用管控,减少不合理的费用支出所致;财务费用13,053,511.78 元,比去年减少 2,097,187.36元,涨幅为-13.84%。 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44,012,834.44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05,406,978.98元,比去年减少 2.96%;筹资活动生产的现金净流量81,308,141.39元,比去年增加1,271.1%,主要是是借款增加和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增 加所致;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为429,309.15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79,656,694元。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410,123,208.39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0,466,514.39元。 (5)分部报告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陶瓷制品业 438,967,113.18 127,237,067.24 其他行业 9,641,001.64 1,427,203.91 分产品 陶瓷类产品 438,967,113.18 127,237,067.24 其他产品收入 9,641,001.64 1,427,203.91 分地区 中国内地 48,993,527.75 15,976,907.20 境外(含香港) 399,614,587.07 112,687,363.95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陶瓷制品业 438,967,113.18 311,730,045.94 28.99% 5.68% 7.36% -1.11% 其他产品收入 9,641,001.64 8,213,797.73 14.80% 100.00% 100.00% 分产品 陶瓷类产品 438,967,113.18 311,730,045.94 28.99% 5.68% 7.36% -1.11% 其他产品收入 9,641,001.64 8,213,797.73 14.80% 100.00% 100.00% 分地区 中国内地 48,993,527.75 33,016,620.55 32.61% -39.19% -40.67% 1.68% 境外(含香港) 399,614,587.07 286,927,223.12 28.20% 19.36% 22.24% -1.6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4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变更日期: 2014 年7 月1 日 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 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 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 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 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 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 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以后会计期间 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 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 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执行新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购买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股权: 公司于2014年6月3日通过购买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而取得其控制权,购买日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 公司的资产、负债组合不形成业务。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