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22-020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四川省什 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 21 号 A301 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分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 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祯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总 数为113,681,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85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3,667,984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9.07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0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 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74,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1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74,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 2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1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74,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1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74,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1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67,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外部 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74,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1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74,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1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 4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74,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1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74,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1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74,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5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1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黄坤律师、胡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 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