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新机电 股票代码:30009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林祯华 通讯地址:四川省什邡市方亭镇丰收路 6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林祯荣 通讯地址:四川省什邡市方亭镇雍城东路 354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林祯富 通讯地址:四川省什邡市方亭雍城东路 254 号 股权变动性质:被动稀释、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21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经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科新机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新机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3 第一节 释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林祯华、林祯荣、林祯富 上市公司、科新机电 指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 15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 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林祯华 姓名 林祯华 性别 男 职务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四川省什邡市方亭镇丰收路 6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林祯荣 姓名 林祯荣 性别 男 职务 董事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四川省什邡市方亭镇雍城东路 354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林祯富 姓名 林祯富 性别 男 职务 工会主席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四川省什邡市方亭雍城东路 254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祯华、林祯荣、林祯富 3 人系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亲兄弟关系,同时也为一致行动人。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科新机电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 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等事项,综合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 权稀释,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 少其在科新机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如发生上述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被 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暨截止 2015 年 5 月 10 日三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 份 47,848,148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9100 万股的 52.58%。本次权益变动后,暨 截止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日,三位信 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 112,461,402 股,占现有公司总股本 27392.3271 万股 的 41.06%。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 11.52%,其中主动减持 3.54%,被动稀释 7.98%。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情况 2015 年至 2016 年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3.54%,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5 月 11 日-5 月 1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林祯荣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 85 万股,减持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 0.93%。 2、2016 年 9 月 19 日,三位信息披露义务人林祯华、林祯荣、林祯富通过大 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231 万股,减持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 0.96%。 3、2016 年 11 月 29 日,三位信息披露义务人林祯华、林祯荣、林祯富通过大 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390 万股,减持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 1.6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被动稀释情况 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信息披露人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等系列原因,致使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动稀释 7.98%,具体情况如下: 8 1、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4 年度权益分派,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1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至 22,750 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相应变更为 117,495,370 股,持股 比例不变,占当时总股本的 51.65%。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之 一林祯华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24 日期间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增持公 司股份 1,176,031 股,持股比例上升为 52.17%。 3、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共计向 1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4.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22,750 万股增加至 23784.25 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下降为 49.89% 。 4、2017 年 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5 月 23 日期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 计 624.35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23784.25 万股减少至 23159.9 万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上升为 48.56%。 5、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6 号),同意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69,479,700 股(含本数)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023 年 2 月,公司共计向 16 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2,324,271 股。发行完成后,截止 2023 年 2 月 20 日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日,公 司总股本由 23159.9 万股增加至 27392.3271 万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参加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导致 3 人在持股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股权比例 被动稀释 7.5%,持股比例下降为 41.0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 股份性质 义务人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注 1) 比例(注 2) 合计持有股份 17,449,348 19.18% 42,729,401 15.60% 林祯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37,011 16.19% 10,682,350 3.90% 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12,337 2.98% 32,047,051 11.70% 合计持有股份 18,299,348 20.11% 41,553,371 15.17% 林祯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37,011 16.19% 10,388,343 3.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62,337 3.91% 31,165,028 11.38%% 合计持有股份 12,099,452 13.30% 28,178,630 10.29% 林祯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99,452 13.30% 28,178,630 10.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当时总股本为 9100 万股。 注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27392.3271 万股。 注 3:上表部分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四、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股份权利 受限的情形。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 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 者也可在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2、联系电话:0838-8265111 3、联系人:杨辉、曾小伟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祯华 林祯荣 林祯富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21 日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 公司 沱江路西段 21 号 股票简称 科新机电 股票代码 3000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林祯华、林祯荣、林祯富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川省什邡市方 亭雍城东路 联系地址 254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 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47,848,148 股; 持股比例:52.58 %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变动后持股数量: 112,461,402 股 持股比例:41.06%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11.52%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 15 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 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是□ 否■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 否■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 否■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否■ 不适用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6 【本页无正文,仅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祯华 林祯荣 林祯富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21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