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 年 3 月 6 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号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叁仟壹佰伍拾玖万玖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玖拾贰万叁仟 仟元。 贰佰柒拾壹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1,599,000 股,全部为普通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3,923,271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三年三月六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