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机电: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2023-03-3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未使用募集资
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科新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机电”“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科新机电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 号)同意,公司本次向 1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2,324,27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068.90 万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486.8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6,582.01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核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出具《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CDAA1B0022)。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58,068.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24,367.87 24,367.87
2 数字化升级及洁净化改造项目 9,205.98 9,205.98
3 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495.06 12,495.06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58,068.90 58,068.9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
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
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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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等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等产品;相关产品
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监管措
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
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该方式不占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
不会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公司已建立健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
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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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存在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
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低的投资品种;
购买的单个投资品种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
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
平,提升公司价值,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
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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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及《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存循环使用;同时为提
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
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的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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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意见
东北证券查阅了本次科新机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
项的相关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结合公司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经
核查后认为:
1、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并同意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
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2、本次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法律
法规的规范性要求,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东北证券对科新机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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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晓平 徐德志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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