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31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四川省什 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 21 号 A301 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分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 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祯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股份 总数为122,578,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4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3,593,88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1.46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为8,985,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991,00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28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 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2,578,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91,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2,578,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91,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2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2,578,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91,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2,578,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91,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2,578,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91,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2,578,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91,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2,578,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91,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4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2,578,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91,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2,576,8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88,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黄坤律师、邓元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 5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