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2021-04-24
华伍股份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度,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伍股
份”)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振华重工”)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一)、关联方简介
振华重工成立于 1992 年 2 月 14 日,2000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320。其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南路 3470 号,经营范围为设
计、建造、安装和承包大型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海上重型装备、工程机械、工
程船舶和大型金属结构件及部件、配件;船舶修理;自产起重机租赁业务;销售
公司自产产品;可用整机运输专用船从事国际海运;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振华重工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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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振华重工总资产为 744.1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 155.43 亿元;2019 年度振华重工实现营业收入 245.96 亿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5 亿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振华重工总资产为 791.1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 139.03 亿元;2020 年 1-9 月振华重工实现营业收入 144.73 亿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 亿元。
(注:以上数据来源为振华重工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交易背景
振华重工是全球最大的港口机械制造商,公司为振华重工主机产品的配套供
应商,近十几年来,公司一直与振华重工保持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三)、关联交易认定
截止报告期末,振华重工持有公司股份 22,257,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8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公
司与振华重工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向振华重工销售产品构成关联交易。
二、2020 年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与振华重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6,309.67 万元,交易内容为
向振华重工出售工业制动器及其配件产品,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等。除日常关联交
易外,公司与振华重工无其他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三、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公司就 2021 年度与振华重工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公司对关联方主要是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公司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价格和提供
的服务将按相关协议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市场价为参考。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对振华重工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总额预计
为不超过 1.5 亿元。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振华重工是全球最大的港口机械制造商,是公司重点核心客户之一,公司本
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与振华重工的合作,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升级;
有利公司保持港口装卸机械制动市场的稳定地位;有利于公司产品随主机走向海
外市场,为公司全球市场战略打下基础。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
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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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核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与关联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 2021 年与关联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
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1.5 亿元。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与关联方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 6,309.67 万元关联交易,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
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 2021 年与关联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 1.5 亿元,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
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对振华重工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并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在审议该预案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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