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伍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36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252,854 股。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向聂璐璐和华伍 员工资管计划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5,252,85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6.13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399,999,995.02 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大华验字【2016】000352 号), 截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99,999,995.02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230,252.7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9,769,742.29 元。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813.51 万元,募集 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736.29 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19.1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6,899.75 万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 6,380.83 万 元,尚未投入的利息收入 518.9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的管理办法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储存,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公司一次或连续 12 个月内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该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及保荐机构 华林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制动器产业服务化建设项目”变更为“航 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四川安德科技有 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八宝街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报告期内,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事项不直接为公司产 生利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暂时补流募集资金已经 到期完成归还。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年度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结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合理安排。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华伍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5246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伍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伍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伍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相关制度,有效执行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 披露情况基本一致。保荐机构对华伍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华伍制动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志丹 李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累计变更 累计变更 尚未使用 本期已使 已累计使 尚未使用 闲置两年 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 用途的募 用途的募 募集资金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用募集资 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 以上募集 总额 的募集资 集资金总 集资金总 用途及去 金总额 金总额 总额 资金金额 金总额 额 额比例 向 专户存放 非公开发 及暂时补 2016 年 38,976.97 1,619.16 32,813.51 22,166.20 56.87% 6,380.83 - 行 充流动资 金 合计 -- 38,976.97 1,619.16 32,813.51 22,166.20 56.87% 6,380.83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336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252,854 股。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向聂璐璐和华伍员工资管计划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5,252,85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6.13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399,999,995.02 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大华验字[2016]000352 号),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99,999,995.0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 10,230,252.7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9,769,742.29 元。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813.51 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 入 736.29 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19.1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投入 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6,899.75 万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 6,380.83 万元,尚未投入的利息收入 518.92 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是否 截至期 达到 本报 截止报 可行 已变 募集资 截至期 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本报告 末投资 预定 告期 告期末 性是 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末累计 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 期投入 进度(3) 可使 实现 累计实 否发 目(含 投资总 资总额(1) 投入金 预计 向 金额 = 用状 的效 现的效 生重 部分 额 额(2) 效益 (2)/(1) 态日 益 益 大变 变更)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车辆 2021 年 制动系统产业 是 25,563.80 8,833.80 5,907.73 66.88% 12 月 31 否 否 化建设项目 日 航空发动机零 2022 年 部件小批量生 是 5,436.20 5,436.20 5579.65 100.00% 03 月 20 否 否 产项目 日 投资取得长沙 2018 年 天映航空装备 不适 是 11,730.00 11,730.00 100.00% 12 月 14 90.22 1,035.54 否 有限公司 51% 用 日 股权 航空飞机零部 2021 年 件批量生产项 是 5,000.00 1,619.16 1,619.16 32.38% 05 月 20 否 否 目 日 2016 年 永久补充流动 不适 否 9,000.00 7,976.97 7,976.97 100.00% 05 月 18 否 资金 用 日 承诺投资项目 -- 40,000.00 38,976.97 1,619.16 32813.51 -- -- 90.22 1,035.54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小计 合计 -- 40,000.00 38,976.97 1,619.16 32813.51 -- -- 90.22 1,035.54 -- -- 1、"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 因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的准入认证时间较长,导致公司订单增长未达预期,为避免投资风险,维持股东利 益,公司未按原计划进度进行投资。 未达到计划进 2、“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 度或预计收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京东拍卖网司法拍卖,成功竞拍得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工业集 的情况和原因 中发展区中汉太阳能光伏产业园 8、9 号厂房、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分具体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目实施地点由 目)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区玉家堰路变更为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工业集中发展区中汉太阳能光伏产业园。 由于新购入的厂区尚在修整、检修,还需要配套设施建设、设备安装等工作,致使该项目未能如期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1、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制动器产业服务化建设项目”变更为“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 项目”。2017 年 1 月 13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轨道交通车 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期。 3、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调整投资规模,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 11,730 万 元用于投资取得长沙天映 51%股权。本次投资完成后,“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变 更为 13,833.80 万元。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4、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在确保募投项目效益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如下实施方案: 项目可行性发 (1)将车间、厂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方式由自建变更为购买; 生重大变化的 (2)将项目实施地点由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区玉家堰路变更为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工业集中发展区中 情况说明 汉太阳能光伏产业园; (3)鉴于新购置的车间厂房等基础设施,尚需开展办理产权过户以及相关手续报批、厂区修整、设备安装等 工作,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董事会同意拟使用募集资金 2,796.47 万元用于支付厂房建筑物竞拍款,不足部分由安德科技使用自有资金自 筹补齐。如股东大会会议日召开之前,安德科技已使用自有资金全额支付竞拍成交价款人民币 32,171,200 元, 则董事会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安德科技使用募集资金 2,796.47 万元进行部分购买资金的置换。董事 会认为本次变更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没有损害股东权益。该议案经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调整“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投 资全资子公司安德科技的“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项目”。董事会同意“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项目”建设资 金总额计划为 8,008.08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差额部分由安德科技以自 筹方式补足。本次投资完成后,“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将变更为 8,833.80 万元(账 户累计利息也将用于建设该项目)。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 不适用 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适用 项目实施地点 以前年度发生 变更情况 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制动器产业服务化建设项目”变更为“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 目”。2017 年 1 月 13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该笔募集资金投资地点由公司住 址江西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住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 区。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在确保募投项目效益的前 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如下实施方案: (1)将车间、厂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方式由自建变更为购买; 募集资金投资 (2)将项目实施地点由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区玉家堰路变更为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工业集中发展区中 项目实施方式 汉太阳能光伏产业园; 调整情况 (3)鉴于新购置的车间厂房等基础设施,尚需开展办理产权过户以及相关手续报批、厂区修整、设备安装等 工作,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董事会同意拟使用募集资金 2,796.47 万元用于支付厂房建筑物竞拍款,不足部分由安德科技使用自有资金自 筹补齐。如股东大会会议日召开之前,安德科技已使用自有资金全额支付竞拍成交价款人民币 32,171,200.00 元,则董事会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安德科技使用募集资金 2,796.47 万元进行部分购买资金的置换。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没有损害股东权益。该议案经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 不适用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金暂时补充流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动资金情况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暂时补流募集资金已经到期完成 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专户存放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注: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含利息投入,即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资金对项目进行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