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募投 项目结题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华 伍轨道交通装备(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伍轨交公司”)生产 经营用地问题,2016 年 8 月,公司收购了上海金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驹实业”) 100%股权并对其进行了增资,金驹实业位于南翔镇金昌西路与胜辛 南路 255 弄交界处(金驹实业无其他实质业务),公司通过股权收购,准备在其 名下土地上进行厂房建设,目前已取得各类建设文件批复,建设用地面积为 7,397 平方米。公司计划利用全资子公司金驹实业现有土地,将上海华伍轨交公 司建设成为公司轨道交通制动系统的研发、试制、总装基地和上海及长三角周边 城市的产品维保服务中心,增强上海华伍轨交公司在人才招聘及市场竞争中的竞 争力,促进公司轨交制动系统业务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 途及募投项目结题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将“轨 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2,600 万元变更用于全资子 公司金驹实业自建房屋项目(以下简称“金驹自建房项目”),同意将“轨道交 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拟结题项目”)结题,并将 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26.07 万元以及尚未投入的全部利息收入 600.11 万元(实 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结题 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等后续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如有)。 华伍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变更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36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65,252,854 股。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向聂璐璐和华伍员 工资管计划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5,252,85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6.13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399,999,995.02 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大华验字[2016]000352 号),截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99,999,995.02 元,扣除 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230,252.7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9,769,742.29 元。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已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及建设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 7,976.97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资金全 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使用募集资金 已投资金占投资 项目名称 月 31 日已投资 投资总额 总额的比例 金额 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 8,833.80 5,907.73 66.88% 项目 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 5,436.20 5,436.20 100.00% 投资取得长沙市天映机械制造有限 11,730.00 11,730.00 100.00% 公司 51%股权 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项目 5,000.00 2994.02 59.88% 华伍股份 (三)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为“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该 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拟投入募集金额为 8,833.8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5,907.73 万元,该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本息合计人民币为 3,526.17 万元,其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 金为 2,926.07 万元,尚未投入的利息收入 600.11 万元。 公司本次拟调整“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使用 该项目募集资金 2,600 万元用于投资金驹实业的“金驹自建房项目”。“金驹 自建房项目”建设资金总额计划为 3,122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2,600 万 元用于该项目建设,差额部分由金驹实业以自筹方式补足。 本次投资完成后,“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将变 更为 6,233.8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因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的准入认证时间较长,导致公司订单增长未达预 期,为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持公司及股东利益,公 司拟调整“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使用该项目募集 资金 2,600 万元投资于“金驹自建房项目”,该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华伍轨交 将整体迁入办公。 目前华伍轨交公司租用了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胜辛南路 500 号工业园区 12 幢的 4,600 平方米厂房作为办公运营场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有利于改善华伍轨交的办公及运营环境,增强华伍轨交在人才招聘及市场博弈中 的竞争力,促进公司轨交制动系统业务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投资新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布局。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情况不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该项目为“金驹自建房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驹实业有限公司。该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轨道交通制动系统市 华伍股份 场竞争力,有利于华伍轨交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项目计划建设厂房一幢,总高 24 米,共计五层,建筑面积约 7,962 平方米, 其中一楼为生产厂房、仓库、试验室等,主要用于生产试制和在用产品维保修理。 二楼至五楼为办公室、会议室等,主要用于各部门办公。项目建设期为一年,项 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 21 街坊 126-6 宗,公司已通过收购上海金 驹实业有限公司取得面积 7,397 平方的土地,并已取得各类建设文件批复。 项目计划总投资 3,122 万元,公司拟以募投资金 2,600 万元投入“金驹自 建房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金驹实业自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占比(%) 一 建筑工程费 2195.00 70.31% 二 附属设备购置费 233.00 7.46% 三 建筑工程其他费用 294.00 9.42% 四 流动资金 400.00 12.81% 五 总投资 3122.00 100.00%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拥堵、事故频繁、环境污染等交通问 题日益成为城市发展的难题。城市轨道交通以其大运量、高速准时、节省空间及 能源等特点,已逐渐成为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主流。 制动系统是轨道交通车辆的关键部件。由于此项技术对于轨道交通车辆的安 全运营关系重大,且过去长期被国外公司垄断,因此在国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时, 通常与牵引传动系统一样,独立于整车进行单独招标。这使得地铁的采购和运营 维护工作长期受垄断因素影响而难度大增,尤其提高了轨道交通运营成本。中国 轨道交通建设已进入黄金发展期,与之密不可分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和相关配 套件产业也处于飞速发展的极好时期。制动系统性能的好坏关系到车辆综合技术 水平和运行品质的高低,更为重要的是它涉及到车辆的行车安全。国务院 2015 年印发的《中国制造 2025》中第(六)章“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第 5 节既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公司作为工业制动器行业的头部企业,一直瞄准行业中高端市场,以进口产 品国产化为已任,进入车辆制动系统的国产化研制和产业化生产,可谓恰逢其时, 华伍股份 既是振兴民族工业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公司当前进一步提升技术引领优势、打 造可持续增长极的迫切需要。 公司将轨道交通领域作为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并加大投入发展轨道交通车辆 制动系统业务。为了赶超世界水平,公司抓住发展机遇,利用上海科技发达,科 研机构多,技术交流便利的有利条件,以上海华伍轨交公司为平台,组建车辆制 动技术研发基地,适应国家技术发展的需要。 新厂区的建设,有利于加快上海轨交公司轨道交通制动系统的研发、试制、 总装基地和上海及长三角周边城市的产品维保服务中心的建设,增强上海华伍轨 交公司在人才招聘及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促进公司轨交制动系统业务的长远可 持续发展。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上海华伍轨交公司迁入新厂区办公,可节约租金成 本,提供更好的办公工作环境,有利于引进人才;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符合公司的现实情况和战略需求,具有实施的必要性,该项目的实施将会为公司 轨道交通制动系统业务提供充分的硬件保障,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题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一)本次拟结题项目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6 年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 8,833.80 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 5,436.20 投资取得长沙市天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1%股权 11,730.00 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项目 5,000.00 2、本次拟结题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 建设项目”调整投资规模,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 11,730 万元用于投资取得长沙 市天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1%股权。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 华伍股份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 化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 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科技”)的“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 项目”。董事会同意“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项目”建设资金总额计划为 8,008.08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差额部分由 安德科技以自筹方式补足。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上述变更完成后,本次拟结题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变更为 8,833.8 万元。 3、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已 完成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题,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26.07 万元以及尚未投入的全部 利息收入 600.11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拟结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 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以下简称“九 行丰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 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九行丰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为 437030100100024255,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 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46)。 华伍股份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与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签署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协议,聘请申万宏源担任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 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 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与九行丰城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4)。 (三)本次拟结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完成 建设,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8,833.8 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5,907.73 万元。该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 结余募集 开户行 账号 承诺投入 账户余额 金额 资金 轨道交通车 辆制动系统 437030100100024255 8,833.8 5,907.73 2,926.07 3,526.17 产业化建设 项目 注:账户余额其中包括“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2,926.07 万元尚未投入的利息收入 600.11 万元。 (四)本次拟结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项目设立以来,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中,公 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并 加强各个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拟结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926.18 万元(包含本次拟结题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华伍股份 326.07 万元以及尚未投入的全部利息收入 600.11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 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 尾款等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结题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车辆制 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 2,600 万元用于投 资全资子公司金驹实业的“金驹自建房项目”。同意将“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 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拟结题项目”)结题,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 资金 326.07 万元以及全部尚未投入的全部利息收入 600.11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 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投项目结 题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基于公司现有募投项目调整及未来发 展布局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拟结题项目已实施完成,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将该项目结题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 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投项目结题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结题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华伍股份 项目及募投项目结题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投项目结题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申万宏源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投项目结题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结题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