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予华)2019-04-2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予华)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列席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形。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
通,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正确决策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 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
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列席股东大会 2 次。本着勤勉务
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在认真审议的基础
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1.2018 年 3 月 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向厦门国
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2,4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事项、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易达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全资
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保睿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放
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7 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17 年度参与公司经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1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全资子公
司拟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3,95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
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6 月 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孙公司股权优
先购买权及对其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定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情况,并及时与公司交流,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
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主持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
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专业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提名程序提出建议,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同时,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
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注意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规划的影响。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为促进公司稳健
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班,
定期学习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达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交所下发的有
关最新政策和法规文件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准备的相关学习资料,更全面地了解上
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带领下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
唐予华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