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2-070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调整相关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原交易事项概述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保睿通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睿通”)、易联众智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 科技”)实际经营需要,保睿通、智能科技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和 9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 为支持保睿通、智能科技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拟为保 睿通、智能科技本次向厦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与贷款期限一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同时厦门市思明科技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明担保”)为前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易惠科技”)为思明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及反担保金额均分别为人 民币 1,000 万元、900 万元,保证期间为思明担保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两年(以 下简称“原授信方案”)。 2.本次调整情况 保睿通、智能科技在办理本次担保的具体手续过程中,根据厦门银行最新要 求,现拟在原授信方案的基础上作如下调整:增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易 联众惠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惠民”)为保睿通、智能科技本次向厦门 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和 9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均为贷款额度的 1.5 倍,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与综合授 信期限一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该调整事项除在原授信方案的基础上增加担保 之外,其余授信内容保持不变。 为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保睿通其他股东郭骁昌先生、陈江 生先生、庄毅先生、厦门易之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 易之众”)及智能科技股东郜恩光先生均按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 上述贷款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贷款额度内以银行与 保睿通、智能科技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3.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曦先生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曦先生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保睿通、智能科技向厦门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和 9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陈江生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厦门易之众为公司董 事长张曦先生、副董事长吴一禹先生、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黄文灿先生、董事兼 CEO 吴梁斌先生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曦先生, 属于公司关联法人。陈江生先生、厦门易之众按出资比例共同对公司承担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 制度》等相关规定,因保睿通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为保睿通本次向厦门银行 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智能科技上述信 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 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保睿通上述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张曦,男,生于 1968 年 11 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截止本公告 披露日,张曦先生通过个人普通股份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9,681,649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2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陈江生,男,生于 1964 年 12 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公司 控股子公司保睿通董事,持有保睿通 5%股权,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3.厦门易之众 公司名称:厦门易之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曦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 C 区 3F-A0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1GR0M4H 成立日期:2018 年 02 月 11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黄文灿 16% 160 2 施建安 14% 140 3 张曦 10% 100 4 陈东红 10% 100 5 吴一禹 10% 100 6 江敦忠 10% 100 7 游海涛 10% 100 8 陈江生 10% 100 9 吴梁斌 10% 100 合计 100% 1,000 与公司关联关系:厦门易之众为公司董事长张曦先生、副董事长吴一禹先生、 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黄文灿先生、董事兼 CEO 吴梁斌先生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共 同投资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曦先生,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保睿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易联众保睿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骁昌 注册资本:3,6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1GUTX75 注册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 402 之三 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13 日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 应用服务业;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接入 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5% 2,340 2 郭骁昌 20% 720 3 庄毅 5% 180 4 陈江生 5% 180 厦门易之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5 5% 180 限合伙) 合计 100% 3,600 (3)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1-12-31(经审计) 2022-0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4,059,910.74 165,660,614.67 负债总额 120,613,626.77 139,227,975.12 股东权益合计 43,446,283.97 26,432,639.55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3,303,242.64 39,358,333.53 营业利润 8,477,364.98 -17,383,708.64 净利润 8,171,706.44 -17,013,644.42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保睿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智能科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易联众智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郜恩光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NQHEXH 注册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 102 室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20 日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和存 储服务;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 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5% 1,300 2 郜恩光 35% 700 合计 100% 2,000 (3)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1-12-31(经审计) 2022-0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071,030.89 50,308,804.58 负债总额 30,160,347.05 29,867,574.43 股东权益合计 19,910,683.84 20,441,230.15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032,560.47 17,607,322.13 营业利润 5,177,047.78 327,924.64 净利润 4,775,883.05 266,109.44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智能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调整后担保协议及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张曦、山西易联众惠民科技有限公 司、厦门市思明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福建易联众保睿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易联众智能(厦门)科技 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张曦、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 反担保债权人:厦门市思明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保睿通、智能科技拟向厦门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和 900 万元的流 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为支持保睿通、智能科技业务发展,公司、公司控股子 公司山西惠民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拟为保睿通、智能科技本次 向厦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均为贷 款额度的 1.5 倍,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与贷款期限一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同时思明担保为前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易惠科技为思明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及反担保金额均分别 为人民币 1,000 万元、900 万元,保证期间为思明担保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两 年。 为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保睿通其他股东郭骁昌先生、陈江 生先生、庄毅先生、厦门易之众及智能科技股东郜恩光先生均按出资比例对公司 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 前述贷款额度不等于保睿通、智能科技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贷款额度内以银行与保睿通、智能科技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山西惠民及张曦先生无偿为保睿通、智能科技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交易金额为零;保睿通其他股东郭骁昌先生、陈江生 先生、庄毅先生、厦门易之众及智能科技股东郜恩光先生无偿为上述担保提供反 担保,关联交易金额为零。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惠民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 为保睿通、智能科技向厦门银行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保睿通、 智能科技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保睿通、 智能科技经营情况正常,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且保睿通、智 能科技其他股东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2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张曦先生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张曦 先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零;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与陈江生先生、厦门易之众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 13,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 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和违规担保情形。 八、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调整相关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曦先生、吴一禹先 生、黄文灿先生、吴梁斌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流动资金贷款调整相关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公 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惠民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保睿通、智能科技向厦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 睿通、智能科技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共同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 同等比例的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保睿通、智能科技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保睿通、智能科技经营情况正常,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且保睿通其他股东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调整相关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的 同意意见:经审核,本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惠民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张曦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保睿通、智能科技向厦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睿通、智能科技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共同对 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保睿通、 智能科技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 利益。保睿通、智能科技经营情况正常,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且保睿通、智能科技其他股东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前述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