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3-017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6:30-17:3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
昱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2022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保
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及公司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241,636,466.20 元,公司实收股本
为 430,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
公司稳健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公正、客观地发表
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
会形成有关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之日止。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