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精准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1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
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
知》(财会〔2021〕35号),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
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
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为财政部2021
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
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
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
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
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
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
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
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
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