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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视网:关于大股东股份变动的提示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8-161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 2018 年 10 月 15 日,贾跃亭先生持有公司 100,224.7516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5.12%;其中 87,385.8714 万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0%;
其所持有公司股票被全部冻结、轮候冻结。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5 日,贾跃亭先生所持股份较 2018 年 6 月 30 日累计减
少 2,201.9128 万股,根据贾跃亭先生方面此前邮件回复,其被司法处置股票用
于偿还债务。
    2、截止 2018 年 10 月 15 日,贾跃民先生持有公司 6,958.6298 万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 1.74%,其中 6,718 万股已质押, 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其所持有公
司股票被全部冻结、轮候冻结。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5 日,贾跃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较 2018 年 6 月 30
日累计减少 1,830.8200 万股,根据贾跃民先生方面邮件回复,其被司法处置股
票用于偿还债务。
    3、贾跃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贾跃民先生较 2018 年 6 月 30 日总计持股减
少 4,032.7328 万股。
    4、贾跃亭先生所有质押的股票已触及协议约定的平仓线,贾跃亭先生持有
公司股票的处置进度一定程度受其股票质押、冻结状态的影响,从而可能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视网”)通过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及向大股东贾跃亭先生
及兄弟贾跃民先生本人确认,获悉大股东贾跃亭先生及其兄弟贾跃民先生所持有


                                     1
公司的部分股份变动的情形,具体事项如下:


    一、大股东股份变动的情况
    1、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托管单元       变更原因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贾跃亭    2018.08.06   平安证券二交易单元    股份转让   168.9728     0.0424%
 贾跃亭    2018.09.28   国泰君安二交易单元      卖出     281.5200     0.0706%
 贾跃亭    2018.09.28   平安证券二交易单元      卖出     833.4000     0.2089%
 贾跃亭    2018.10.08   国泰君安二交易单元      卖出     197.0800     0.0494%
 贾跃亭    2018.10.08   平安证券二交易单元      卖出     583.4300     0.1462%
 贾跃亭    2018.10.09   国泰君安二交易单元      卖出     137.5100     0.0345%
                        小计                             2,201.9128   0.5520%
 贾跃民    2018.09.28             —             —      874.0500     0.2191%
 贾跃民    2018.10.08             —             —      420.0000     0.1053%
 贾跃民    2018.10.09             —             —      233.0000     0.0584%
 贾跃民    2018.10.10             —             —      140.4700     0.0352%
 贾跃民    2018.10.11             —             —       37.6000     0.0094%
 贾跃民    2018.10.12             —             —       75.7500     0.0190%
 贾跃民    2018.10.15             —             —       49.9500     0.0125%
                        小计                             1,830.8200   0.4589%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5 日,贾跃亭先生所持股份较 2018 年 6 月 30 日累计减
少 2,201.9128 万股,根据贾跃亭先生此前就股份减少原因的邮件回复内容:
    “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6 日、2016 年 11 月 30 日完成两笔贷款,贷款金额共计 10 亿,贾跃亭先生提供
乐视网股份 13652 万股进行质押担保。由于乐视控股资金紧张两笔贷款未能按时
还款两笔业务违约,贾跃亭先生提供质押担保的 13652 万股进入执行阶段,截至
2018 年 10 月 9 日,法院已完成处置 14,168,300 股,股票处置所得资金直接用于
偿还民生信托债务。
    贾跃亭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完成股票质押
业务,质押乐视网股票 3954 万股,借款金额为 3 亿元用于补充乐视控股流动资
金。本笔质押业务未能及时还款造成违约,截至 2018 年 10 月 9 日法院已处置股
票 6,161,100 股,股票处置所得资金直接用于偿还国泰君安债务。
    以上减持行为均为法院在未通知贾跃亭先生本人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司法处
置造成的被动减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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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5 日,贾跃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贾跃民先生所持股份
较 2018 年 6 月 30 日总计持股减少 4,032.7328 万股,根据贾跃民先生方面今日就
股份减少原因的邮件回复:
       “贾跃民先生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4 日完成股票质押业
务,质押乐视网股票 1,938 万股,借款金额为 2 亿元用于补充乐视控股流动资金。
由于本笔质押业务未能及时还款造成违约,截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法院已处置
股票 1,830.82 万股,股票处置所得资金直接用于偿还东方证券债务。
       以上减持行为为法院在未通知贾跃民先生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司法处置造成
的被动减持行为。”
       2、股份减少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0 月 15 日)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贾跃亭        102,426.6644      25.6744%     100,224.7516       25.1225%
       贾跃民         8,789.4498        2.2032%      6,958.6298        1.7443%


       本次股份数量减少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贾跃亭先生持有公司 100,224.751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2%;其中 87,685.8714 万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8%;其所持有公司股票被全部冻结、轮候冻结。
       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 2018 年
10 月 15 日,贾跃民先生持有公司 6,958.6298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74%,其
中 6,718 万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其所持有公司股票被全部冻结、
轮候冻结。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
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
告。
       贾跃亭先生所有质押的股票已触及协议约定的平仓线,贾跃亭先生持有公司
股票的处置进度一定程度受其股票质押、冻结状态的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3
    公司将持续关注贾跃亭先生、贾跃民先生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敬。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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