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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视网: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0-22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
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刘淑青女士、张巍先生、袁斌先生、白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本次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聘任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淑青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袁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张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白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提出 2018 年度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不做重大调整,依
旧按照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
    该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章制度等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薪酬方案不做重大调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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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郑路、王雷让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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