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3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
查和核查,现就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了解了上述关联
交易的背景情况,其将直接减少上市公司办公租赁费用和物业费用净支出,租赁收入带
来的现金流入一定程度缓解上市公司资金紧张压力。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
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郑路、王雷让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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