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1%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9-047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1%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 月 15 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乐视网”)披露了《关于大股东股份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1)。
近期,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
悉持股 5%以上股东贾跃亭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 2019 年 1 月 15 日披露
《关于大股东股份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后,截止 2019 年 4
月 18 日新增累计减持已达公司股份总数的 1%,具体事项如下:
一、5%以上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股份变动
截止 2019 年 4 月 18 日,贾跃亭先生所持股份较 2019 年 1 月 15 日累计减少
4,028.613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98%。根据贾跃亭先生此前就股份减少原
因的邮件回复,均为进行司法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
2、本次股份减少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2019 年 1 月 15 日) (2019 年 4 月 18 日)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贾跃亭 96,203.2747 24.1145% 92,174.6614 23.1047%
本次股份数量减少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止 2019 年 4 月 18 日,贾跃亭先生持有公司 92,174.6614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3.10%,其中 85,735.0114 万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9%;其所
1
持有公司 92,174.6614 万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冻结、轮候冻
结。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控股股东股份变动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
一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贾跃亭先生所有质押的股票已触及协议约定的平仓线,贾跃亭先生持有公司
股票的处置进度一定程度受其股票质押、冻结状态的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公司收到的股份处置通知
近日,公司收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贾跃亭名下“乐视网”
质押股份处置情况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贵司大股东贾跃亭于 2016 年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
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质押乐视网(证券代码:300104)股份
数量合计 3954 万股。根据贾跃亭与我司签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由于贾跃亭未在购回日按约定购回标的证券、偿
还负债,该行为已构成违约,我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收盘后通过邮件正式向
贾跃亭发送违约通知函。
根据贾跃亭与我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第五十二条:
‘甲方质押标的证券为仍处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在违约处置阶
段,甲乙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相应有限售条
件股份的限制性规定。乙方可以采取等待限售期限结束后进行处置的方式,也可
以采取通过集中竞价系统处置、大宗交易平台处置、协议转让、司法拍卖等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乙方有权选择乙方认为最利于成交的价格、数量、
方式进行处置,甲方对此予以认可……’
根据业务协议及相关司法裁定等,结合处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乐视网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一情况以及相应额度等相关情况,我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起通过司
法可售冻结下二级市场竞价方式,90 天累计处置了贾跃亭名下质押的 5870000
股乐视网股票。”
四、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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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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