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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坚瑞沃能:关于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0-06-11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          公告编号:2020-090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沃能”或“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陕西坚瑞沃能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0-074),对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paimai.jd.com/114447677)公开拍卖郭鸿宝先生持有的公司 1,959,624 股
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公告。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通过网络自查发现,郭鸿宝先生持有的公司 1,959,624
股无限售流通股已通过网络竞价成交,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 3,189,590.88 元(叁
佰壹拾捌万玖仟伍佰玖拾圆零捌角捌分)。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深圳市福田区人
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详见当日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一、进展情况说明
   近日,对于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司与深
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沟通,法官告知因技术问题导致之前已通过网络竞价
成交的拍卖标的(郭鸿宝持有的公司 1,959,624 股无限售流通股)实际未能成交。
在修正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拍卖郭鸿宝
先生持有的公司 1,959,624 股无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1、拍卖标的:
    郭鸿宝持有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名称:坚瑞沃能,证券
代码:30011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959,624 股。
    起拍价: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1,959,624 股)


                                     1
乘以 70%,保证金:300,000 元,增价幅度:15,000 元及其倍数。
    2、拍卖时间:
    2020 年 7 月 1 日 10 时至 2020 年 7 月 2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3、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
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
(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拍卖方式:
    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5、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 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
经达到 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
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6、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
通知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至
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
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7、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
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十日前与本院联系。
    8、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
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9、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


                                      2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郭鸿宝先生持有的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日,郭鸿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73,133,896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6.38%,其控制下的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坚瑞新能源”)持有本公司股份 303,030,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8%,
郭 鸿 宝 先生 及 其一 致 行动 人 坚瑞 新 能源 合 计持 有 的 股份 数 占公 司 总股 本 的
13.46%。目前,郭鸿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其控制下的坚瑞新
能源持有本公司 302,990,508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3、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
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大股东持股数量将发生变化。公司
将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所 有 信 息 均以 在 中 国证 监 会 指 定创 业 板 信 息披 露 网 站 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
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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