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1-01-22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1-011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
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暨被
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瑶先
生的一致行动人李金林先生其质押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君安”)的23,7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6%)股票可能将遭遇强制平
仓导致被动减持,减持期间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0
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1月18日止),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
券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
2020年1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瑶先生的
一致行动人李金林先生其质押在国泰君安的23,783,000股股票可能将遭遇强制平
仓导致被动减持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瑶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金林先生被
动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减持比
股东 减持均 减持股数(万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例
名称 价 股) (%)
集中竞价 2020.10.19-2020.10.29 3.669 2,205.196 0.52%
李金
交易 2020.11.12 2.737 173.104 0.04%
林
合 计 — — 2,378.3 0.56%
2、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 1,189,171(被司
24,972,171 0.58% 0.02%
股份 法冻结)
其中:无
李金林 限售条件 24,972,171 0.58% 1,189,171 0.02%
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实施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 23,783,000 股全
部平仓。上述股东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和减
持计划一致。
3、李金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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