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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力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2021-03-11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1-018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强制平仓风
                    险暨被动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力新”或“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
 票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瑶先生质押在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43,000,000股股票可能将遭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变价导
 致被动减持的减持计划进行了披露。
     后续,因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以物抵债的裁定,将李瑶名下所持有的
 108,500,000股(限售股)保力新股票作价人民币113,708,000元抵偿给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从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李瑶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金林合计持股
 比例由6.05%变动至3.51%。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保力新大股东李瑶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金林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瑶            257,750,290             6.02%      149,250,290          3.49%

 李金林             1,189,171             0.03%        1,189,171          0.03%

  合计            258,939,461             6.05%      150,439,461          3.51%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46)

                                      1
    截至本公告日,李瑶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李瑶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通过查询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上的股东数据得知,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李瑶先生所持的公司股份尚未遭遇被动减持。
    2、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发生上述权益变动后)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49,250,290(被                   149,250,290(被
                                              3.49%                         3.49%
            份          司法冻结)                        司法冻结)

        其中:无限
李瑶                     10,750,000           0.25%        10,750,000       0.25%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138,500,290           3.24%       138,500,290       3.24%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李瑶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
    3、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裁定批准的《陕西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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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逐步对李瑶现持有的保力
新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在回购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前,保力新不得为相应股份办
理解除限售;相应股份的持有人不享有表决权、查阅复制权、分红权、优先认购
权等股权权能。
    目前,李瑶持有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执行划转等将会导致公司可能无
法及时对李瑶所持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公司注销李瑶所持股票事项的执行存在不
确定性。
    4、截至目前公司确认的李瑶已履行的补偿款为11.09亿元,李瑶仍需支付给
公司的剩余业绩补偿金额为41.07亿元。公司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
执行等合法途径清收李瑶对公司负有的对公司剩余的补偿义务。另据公司了解,
李瑶因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多起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后续能否通
过追偿措施完全实现对李瑶的债权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
    三、备查文件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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