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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力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1年4月)2021-04-20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1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
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关
于进一步加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保
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
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
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
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后交由
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都应做
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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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
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等选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其指定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七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方针的重大变化,如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
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
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
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
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二)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
议;

     (十四)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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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六)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十七)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八)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
偿责任;

     (二十)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二十一)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告及其财务报告;

     (二十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
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十三)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二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
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二十五)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二十六)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七)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
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
信息的人员。

     第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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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的人员;

     (六)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八)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九)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
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 登记备案

     第十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
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相关信息,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补充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登记备案,登记备
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

     第十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工作单位,知悉的内幕信息,知悉的途径
及方式,知悉的时间,保密条款等。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
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手方、证券服务机构
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
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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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程序:

     (一)当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晓该信息的知情人(主要指各部门、机构负责
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告知相关知情人的各项保
密事项和责任,并依据各项法规制度控制内幕信息传递和知情范围。

     (二)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联系内幕信息知情人,按类别发放《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表》,并及时对内幕信息加以核实,以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由内幕信息知情人本人签字
确认,如果本人无法签字或者拒绝签字,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告知。

     (三)公司制定出《一般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用于
对普通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备案。当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还
增加了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等事项,特制定出《行政管理
部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见附件2)。此外,公司还面向本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制定了《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见附件3),对本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进行了核实。

     (四)为进一步对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
等重大事项进行规范,除了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公司还将通过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对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名
单、筹划决策方式等详细记录。

     (五)董事会秘书核实无误后,按照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陕西证监局进
行报备。

                             第五章 内幕信息的流转审批要求

     第十六条 内幕信息一般应严格控制在所属部门范围内流转。

     第十七条 对内幕信息需要在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部门之间的流转,公司及下
属公司的各个部门,对内幕信息的流转要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由部门负责人批
准后方可流转到其他部门。

     第十八条 内幕信息需要在各下属公司之间的流转,由内幕信息原持有公司
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流转到其他下属公司。

                               第六章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
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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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内幕人员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内容
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在公司内部网站上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粘贴。

     第二十二条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滥用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其提供
内幕信息。

     第二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讨论涉及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如果该事项已在市场上流
传并使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异动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立即告知公司,
以便公司及时予以澄清,或者直接向陕西证监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须
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在提供之前,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协议或者取得其对相
关信息保密的承诺。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
失的,由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没收相关责任人违法所
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分不影响公司对其处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五
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
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陕西省证监
局。

     第二十七条 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利用
内幕信息操纵股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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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交易防控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
坚决杜绝内幕交易。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7
附件1: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
公司简称:保力新                                            证券代码:300116                                          报备时间:
内幕信息事项:①
内幕信息知   内幕信息知情人企业代    内幕信息知情   内幕信息知情人与                        知悉内幕                      获取资料        信息公开
                                                                       内幕信息所处阶段③              获取资料名称
 情人名称    码(自然人身份证号)     人证券帐户    上市公司关系②                          信息时间                       渠道④         披露情况




我公司承诺:以上填写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向以上人员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经办人: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注:
① 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报方式,即每份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仅就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人名单应分别备案。
② 内幕信息知情人为单位的,要填写是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购人、交易对方等;为自然人的,要填写所属单位部门、职务等。
③ 填写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如商议(筹划)、签订合同、公司内部报告、传递、编制、审核、董事会决议等。
④ 填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报送信息的依据,如统计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级部门的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制度性安排或是电子邮件等非正式的要求。应列明该依据的文件名称、颁布单位及具体适用的条款。
附件 2: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
公司简称:保力新                                              证券代码:300116                                            报备时间:
内幕信息事项:①
             内幕信息知情人                   内幕信息知
内幕信息知                     内幕信息知情                内幕信息所处   行政管理部门   接触内幕信息   知悉内幕信                  获取资料   信息公开
             企业代码(自然                   情人与上市                                                             获取资料名称
 情人名称                       人证券帐户                   阶段③           名称         的原因         息时间                     渠道④    披露情况
             人身份证号)                     公司关系②




       我公司承诺:以上填写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向以上人员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经办人: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注:
① 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报方式,即每份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仅就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人名单应分别备案。
② 内幕信息知情人为单位的,要填写是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购人、交易对方等;为自然人的,要填写所属单位部门、职务等。
③ 填写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如商议(筹划)、签订合同、公司内部报告、传递、编制、审核、董事会决议等。
④ 填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报送信息的依据,如统计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级部门的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制度性安排或是电子邮件等非正式的要求。应列明该依据的文件名称、颁布单位及具体适用的条款。
附件 3: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简称:保力新                                证券代码:300116                            报备时间:

             内幕信息知                  知悉内幕信    知悉内幕                        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所
      序号                身份证号码                              知悉内幕信息方式①                           登记时间   登记人④
              情人姓名                     息时间      信息地点                        内容②      处阶段③




     我公司承诺:以上填写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向以上人员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经办人(签字):                董事会秘书(签字):              董事长(签字)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注:
   ①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②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③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④如为上市公司登记,填写上市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上市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