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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力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1-07-26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委 托 单 位 : 保 力 新能 源 科 技 股 份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单 位 : 利 安 达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伙 )
联 系 电 话 : ( 010) 8 58 866 80
传 真 号 码 : ( 010) 8 58 866 90
网 真 号 址 : htt p: //w ww .Re an da .co m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1]第 2186 号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公司”)截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 、 管 理 层的 责 任

    保力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以下简称“管理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 注 册 会计 师 的 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

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程序,以获取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 鉴 证 结论
     我们认为,保力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如实反映了保力新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四、报 告 使 用 范 围 的 限 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保力新公司为本次向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申 请 非 公 开 发行新
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保力新公司向 中 国 证 券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申请发行新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利 安 达 会计 师 事务 所                    中 国 注 册会 计 师: 董 梁军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注 册会 计 师: 赵 铨成


         中 国 北 京                            二〇 二 一 年六 月 三 十 日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别为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
名: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11 号文核准,公司向宁波坚
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泰君安君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
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昌市水投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525,252 股,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为 2,499,999,994.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49,000,000.00 元(含
税)及财务顾问费 1,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449,999,994.8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其进行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74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7.73
万元,均为存款利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账户状态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1460000000110656            122,100.00           7.73      存续
司西安唐延路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9100002101201000303
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                               62,900.00                -    注销
                   42
区支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3150120210002397             40,000.00                -    注销
司上海静安支行
招商银行西安西影路
                   129904694710605               20,000.00                -    注销
支行
       合计                                     245,000.00           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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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于 2016 年 4 月签署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
支付收购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
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圆柱形锂电池生产项目。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见附件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陕西
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之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项目)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6,055,353.84 元支付了《陕西坚瑞
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交易中发生的部分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交易费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
了中审亚太审字(2016)第 021007 号《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审核报告》。经 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6,055,353.84 元置换已预先支付部分中介机构
费用和其他交易费用。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6-136)。
     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圆柱形
锂电池生产线项目)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圆柱形锂电池生产线项目共计 411,915,745.00 元,其中:
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预先投入 247,487,080.00 元,临汾市沃特玛
电池有限公司该项目预先投入 164,428,665.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7]61050001 号《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经 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64,428,665.00 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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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
募集资金对孙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
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项目
进行结项,并使用上述项目节余资金 10,684,763.55 元及公司其他尚未指定用
途的募集资金 23,280,923.26 元(23,280,923.26 元来源于“火灾报警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合计 33,965,686.81 元对全资子公司沃特玛增资,并同时同意沃
特玛向其全资子公司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增资 33,965,686.81 元,增资
金额将全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投入。截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实际使用“支
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
目节余资金 7,918,183.86 元、节余利息 844,247.44 元对沃特玛增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增资沃特玛”项目节余利息 14.10 万元,由
于沃特玛于 2019 年已进入破产程序,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丧失了对沃特玛的控制权,自该日起沃特玛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故公司无法获取与沃特玛及其子公司相关的募集资金账户存储及使用情
况。鉴于相关项目已结项且均为利息收入,公司于 2020 年将该部分募集资金账
户进行剥离,涉及资金共计 14.10 万元。
    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利息 158,671.08 元,依据公
司 2018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其他已结项
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尚有 7.73 万元未投入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11 号《关于核准陕西坚瑞
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瑶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李瑶、李金林、耿德先、刘坚、朱金玲、李飞、董
丹舟、陈曦、佘静、史晓霞、蔡俊强、李细妹、钟向荣、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
限公司、北京德联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的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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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截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止,本公司已向李瑶、李金林、耿德先、刘坚、朱
           金玲、李飞、董丹舟、陈曦、佘静、史晓霞、蔡俊强、李细妹、钟向荣、拉萨市
           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德联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枫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共计发行 463,499,420
           股。
                  原股东李瑶、李金林、耿德先、刘坚、朱金玲、李飞、董丹舟、陈曦、佘静、
           史晓霞、蔡俊强、李细妹、钟向荣、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德联恒
           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
           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
           更手续,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100.00%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本公司。
                  2016 年 8 月 23 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受
           理申请登记本次新发行的股份。
                  2、购入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8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43,960.70                    2,760,216.08                 1,440,844.86           1,016,135.44

负债总额                           1,775,356.21                    2,472,283.96                 1,147,984.32               892,463.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31,395.50                     287,932.11                   292,860.53                123,176.29
者权益

              注: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生产经营情况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锂离子单体电池(电芯)产品与锂
           离子动力电池组产品;新能源汽车的整车设计、租赁与销售、运输与运营、充维
           等。锂离子动力电池组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纯电动大巴车、通勤车、城市物
           流车、移动补电车。此外,其产品也应用于启动电源、储能应用、通信基站和家
           用电动工具等领域。
                  4、效益及是否达到盈利预测情况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未能完成盈利预测承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盈利承诺期
                                      累积净利润                        累积净利润                     累积净利润
             承诺盈利数                          151,800.00                         90,900.00                  40,350.00

             实际盈利数                          -347,472.32                        88,076.37                  93,031.14

                  完成率                           -228.90%                           96.89%                    230.56%



                                                               6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5、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2018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沃特玛 2017 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业绩补
偿的议案》载明“补偿义务人李瑶先生拟优先以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鉴于其所
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及保障业绩补偿程序的顺利履行,经与李瑶先生协
商,李瑶先生同意在股份补偿受限的前提下以等额现金 96,837,269.69 元对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进行补偿,公司将从李瑶先生给沃特玛的借款中直接扣除”,公司
已确认相关补偿收益。
    2018 年 12 月 10 日,补偿义务人李瑶申明和确认,无法完成对公司的业绩
承诺,根据沃特玛的经营现状,补偿金额预计为补偿的上限 52 亿元。李瑶同
意先期以人民币 962,108,276.03 元作为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一部分,以上现
金补偿款以申明人李瑶对沃特玛的债权冲抵。
    2018 年 12 月 24 日,补偿义务人李瑶先生申明和确认,再对上市公司履行
补偿义务 50,374,508.34 元,以其对坚瑞沃能公司的 50,374,508.34 元债权进行
冲抵。
    截至 2021 年 3 月 21 日,公司确认的李瑶已履行的补偿款为 110,932.01 万
元,李瑶仍需向公司支付的剩余业绩补偿金额为 409,233.16 万元。
    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执行等合法途径清收李瑶对公
司负有的对公司剩余的补偿义务。另据公司了解,李瑶因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已
成为多起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后续能否通过追偿措施完全实现对李瑶的
债权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
    目前,李瑶持有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执行划转等将会导致公司可能无
法及时对李瑶所持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公司注销李瑶所持股票事项的执行存在不
确定性。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报告与公司在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
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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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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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附件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5,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45,006.4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45,006.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其中:2016 年                           204,208.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7 年                              40,798.29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可
                                                                                                                             实际投资
                                                                                                                                          使用状态日期(或
                                                                                                                             金额与募
        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截止日项目完工
 序号                 实际投资项目                                                                                           集后承诺
          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程度)
                                                                                                                             投资金额
                                                                                                                              的差额
        支付收购
                     支付收购沃特玛
        沃特玛现                                                                                                                          2016 年 11 月 14 日
  1                  现金对价及交易    122,000.00      122,000.00     121,208.18   122,000.00     122,000.00    121,208.18    791.82
        金对价及                                                                                                                                 结项
                       费用(注①)
        交易费用
        补充流动
                     补充流动资金及                                                                                                        2016 年 12 月 31
  2     资金及偿                       83,000.00       83,000.00      83,000.00     83,000.00      83,000.00    83,000.00       -
                      偿还银行借款                                                                                                             日结项
        还银行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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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款


        圆柱形锂
                   圆柱形锂电池生                                                                                               2018 年 6 月 19 日
  3     电池生产                      40,000.00    40,000.00    40,006.47    40,000.00      40,000.00    40,006.47     -6.47
                   产项目(注② )                                                                                                     结项
          项目
                   增资沃特玛(注                                                                                               2017 年 4 月 1 日完
  4                                                              791.82                                   791.82      -791.82
                       ③)                                                                                                             成
            合      计               245,000.00    245,000.00   245,006.47   245,000.00     245,000.00   245,006.47    -6.47
注:
①“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差异金额 791.82 万元系支付交易费用剩余金额。
②“圆柱形锂电池生产项目”差异金额-6.47 万元系将部分账户利息收入投入项目使用。
③“增资沃特玛项目”差异金额-791.82 万元系将“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项目节余资金变更用途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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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附件 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实现效益      计效益
                                                用率
序号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用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圆柱形锂电池生产项目               23.81%     30,000.00   994.36         1,712.82                  2,707.18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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