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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力新: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2021-12-20  

                        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 号)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1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保力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
函〔2021〕020296 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要求,保力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已会
同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九州证券”)及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利安达”)等中介机构,
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
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
义。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审核中心落实函、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订、补充


       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由四舍
五入造成。




                                      1-1
    问题:

    最近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2,798.02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8,024.44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87%。请发行人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产能利

用率等说明其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3 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等规定分析公司营业收入

的构成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产能利用率等说明其是否具备持续
经营能力

    (一)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后续发展趋势

    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2,798.02              14,050.50
营业成本                                     14,972.07              16,868.80
营业利润                                     -8,346.50             -20,357.46
利润总额                                     -8,297.02             -20,767.51
净利润                                       -8,297.02             -17,729.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37.67             -17,079.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8,024.44             -20,668.39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主营业务毛利率                                -19.87%                   -20.21%

    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2,798.02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9.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24.44 万元。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规模较低,毛利率为负,处于亏损状态。

    公司最近一期主要业绩指标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1-2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项目                                                  增长率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798.02           3,298.64      287.98%
营业成本                          14,972.07           3,727.12      301.71%
营业毛利                          -2,174.05            -428.47      -407.40%
销售费用                           1,105.99            491.35       125.09%
管理费用                           3,542.95           2,828.14       25.27%
研发费用                            769.35             462.89        66.21%
财务费用                            -610.94            608.27       -200.44%
信用减值损失                        -245.96          -2,593.17       90.52%
资产减值损失                      -1,008.43            -186.34      -44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037.67          -8,740.61        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8,024.44          -7,814.70        -2.68%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287.98%,营业收入大幅增
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小幅下降
2.68%。

    整体而言,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呈现以下特点:

    1、发行人最近一期营业收入规模较小,但趋势向好

    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2,798.02 万元,收入规模仍然偏小,主要
原因在于:

    (1)重新确定战略方向,客户验证导入需要过程

    2020 年 5 月发行人破产重整完成后,新的实际控制人进入公司,重新确立
以 “两轮+储能”为新的战略发展方向,积极开拓相关领域龙头客户。但由于电
池行业认证门槛较高,周期较长,新的业务开发及客户验证导入均需要一定的过
程,因此发行人目前销售规模相对较小。

    (2)最近一年电动两轮车的锂电化进程受到成本压力等因素影响

    根据 GGII 的调研数据显示,2021 年上半年中国两轮车锂电池出货量同比去
年下滑 3.2%。两轮车锂电池出货量市场规模短期有所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即为


                                      1-3
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影响锂电对铅酸电池替代进程。受两轮车锂电池出货量短
期下降影响,发行人销售规模也相应受到一定的影响。

    (3)生产成本高企,订单规模承接不具有经济性

    由于公司目前生产产线落后,生产成本高企,叠加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
上涨,而电池价格传导滞后,导致市场售价低于变动成本,使得发行人规模订单
承接不具有经济性。因此,发行人目前订单承接上有所选择,销售规模相对也较
小。

    (4)价格传导滞后,公司放慢销售节奏

    2020 年下半年以来,部分锂离子电池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公司产
品生产成本持续提高。但由于公司和客户协商调价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市场上
锂离子电池价格传导相对滞后,因此下游销售价格涨幅显著低于原材料价格涨
幅。为实现上市公司效益最大化,发行人主动放慢销售节奏。

    虽然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较小,但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287.98%,增长幅度较大。后续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有望
持续快速增长,主要原因为:

    (1)从行业政策和市场来看,随着 2019 年 4 月 15 日开始实施的电动车新
国标 3 年过渡期即将到期,新国标执行力度将大幅提升,铅酸替代进程有望加速。
同时,《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禁止在高层民
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
车充电,换电市场将迎来快速增长。未来几年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将进入加速兑
现期,公司有望受益于行业机遇期,实现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

    (2)经过前期不断开拓,发行人已逐步进入了两轮车龙头企业的供应链体
系,并逐步向主力供应商转变,实现稳定供货,业务稳定性有很大的提高。公司
生产的小圆柱电池具有安全性更高、更容易排列组合、更易维护、成本更低的优
势。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发行业内知名客户,与更多的优质客户建立合作,
扩大销售规模。

    (3)当前下游电池价格上涨预期已较为明显,并且已经出现一定幅度的上

                                   1-4
涨。后续随着材料价格传导,发行人订单承接经济性将有所增强,降低原材料价
格大幅上涨对发行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4)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基本面、资金基本面、研发实力等有
较强的改善,同时公司将积极开发差异化产品,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客户的差异化
需求,后续将逐步扩大销售规模。

    2、发行人最近一期毛利率及净利润为负,但后续有望改善

    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9.87%,毛利率为负,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仍处于亏损状态。发行人最近一期毛利率及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在于:

    (1)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压缩公司毛利

    2020 年下半年以来,部分锂离子电池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以正极
材料和电解液为例,根据 wind 统计数据显示,磷酸铁锂销售价格从 2020 年 8
月的 3.4 万元/吨上涨至 2021 年 9 月的 7.90 万元/吨,磷酸铁锂电解液从 2020 年
7 月的 3 万元/吨上涨至 2021 年 9 月的 9.94 万元/吨,上涨幅度较大。原材料价格
的大幅上涨使得发行人生产成本提高,毛利水平受到影响。

    (2)因前期材料低价库存的存在,电池价格传导明显滞后

    虽然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但由于电池生产企业存在一定的库存商品,且通
常会准备一定的安全库存材料,使得锂离子电池整体价格传导有一定的时滞。包
括发行人在内的行业企业无法立即实时通过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来降低原材料
大幅上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也使得发行人的毛利水平进一步压缩。

    (3)公司目前生产产线落后,生产成本高企

    破产重整完成后,发行人初步整合了内蒙古保力新部分生产产线设备投入生
产,该部分设备存在能耗高、良品率较低、自动化率低等情况,导致发行人生产
成本较高。此外,内蒙古保力新存在部分设备无法很好投入使用而出现闲置,导
致电芯产线实际产能仅可达到原设计产能的 60%。设备闲置一方面使得发行人产
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产能无法真正达到 3GWh 设计产能,不利于
规模效应的实现。上述因素也使得发行人的毛利水平受到不利影响。


                                    1-5
    (4)前期为快速进入行业龙头客户的供应链体系,抢占市场,发行人对战
略客户定价较低

    由于新客户新业务开发需要过程,为顺利打开市场,提高产品知名度,进入
龙头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发行人对该等客户的产品销售定价相对较低,叠加发行
人生产成本高企以及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影响,使得发行人毛利率为负,处于亏
损状态。

    虽然发行人目前毛利率为负,处于亏损状态,但预计未来将得到一定程度的
改善,主要系:

    (1)下游电池价格预计将处于上涨态势

    根据国泰君安研究所《电池价格松动,行业盈利有望逐步修复》的观点,随
着成本压力的不断增加和下游需求的持续向好,后续电池价格或将有所松动,电
池企业盈利能力后续有望逐步恢复。事实上,随着电池生产企业库存商品及库存
材料的逐步消耗,电池价格上涨预期已较为明显,并且已经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
公司目前存在较大库存的电池待销售,预计后续将以高于当前的价格对外销售,
一方面可以减少发行人的亏损,另一方面也可以回流资金,缓解发行人目前资金
短缺的不利局面。

    (2)产线升级改造降低发行人的生产成本

    随着募投项目专项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发行人的生产成本将得到有效下
降,有利于发行人产品订单承接,实现规模效应。规模效应的实现将进一步降低
发行人的单位成本,提高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实现良性循环。

    (3)开发差异化产品、拓展高附加值的领域

    目前,发行人仅有一款 32700 型小圆柱磷酸铁锂电芯产品,电芯产品较为单
一,且产品标准统一,未针对不同领域客户需求开发差异化产品。发行人目前的
电芯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两轮车领域,循环次数相对较多,能量密度相对较高,
产品质量较高。但在其他对电池的循环次数及能量密度要求相对较低的应用领
域,发行人的产品性价比相对不足,影响了发行人销售规模以及盈利水平。目前,
公司积极开展相关研发工作,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开发差异化的产品,生产满足

                                  1-6
不同领域的客户需求的电芯产品,以扩大公司销售规模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此外,在电动两轮车的换电备电领域,公司已经切入中国铁塔、星驾出行等
供应链。换电领域的电池由于对电池的循环寿命及能量密度要求较高,产品附加
值也相对较高。根据 GGII 数据显示,2021 年上半年两轮车换电市场锂电池出货
量同比增速为 56.2%,增速较快。发行人未来也将发力换电备电领域,提高产品
盈利水平。

    随着市场环境的有利变化、募投项目带来积极影响以及发行人自身业务的发
展,发行人预计未来负毛利率有望进一步收窄或转正,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

       (二)目前产能利用率情况及后续大幅提升的合理性

    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电芯及 PACK 的产能、产量及平均产能利用率情况如
下:

                                                                            单位:GWh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项目
                     电芯             PACK               电芯               PACK
   设计产能                 2.25                 1.215          3.00            0.0250
       产量             0.2277                  0.2186      0.3969              0.0171
设计产能利用率          10.12%              17.99%         13.23%              68.40%
   注:产能=年设计产能/12*投产月份,PACK 产量包括自产电芯用于生产 PACK 部分。

       1、目前产能利用率较低的主要原因

    发行人目前电芯产能利用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原因为:

    (1)电动两轮车的锂电化进程受到成本压力等因素影响导致进程有所放缓。
受两轮车锂电池出货量下降影响,发行人销售规模受到一定的影响,使得产能利
用率受到影响。

    (2)发行人产线生产成本高企,叠加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而下
游销售价格传导相对滞后,使得发行人订单规模承接不具有经济性,因此发行人
在订单承接上有所选择,导致产能利用率较低。

    (3)发行人目前受制于流动资金瓶颈,采购与销售账期不匹配,无法大量


                                          1-7
采购原材料进行生产。虽然发行人已逐步进入了两轮车龙头企业的供应链体系,
但由于下游客户订单账期相对较长,而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使得供应商多要
求采用预付或现款方式支付,采购与销售账期不匹配。发行人受限资金不足,无
法大量采购原材料并规模投入生产,使得发行人目前暂时无法大规模承接客户订
单,导致产能利用率较低。

     (4)客户和市场开拓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且需要较长的验证导入周期。
2020 年 5 月发行人完成破产重整后,重新确立以“两轮+储能”为新的战略发展方
向,并开拓相关领域龙头客户。但由于电池行业认证门槛较高,周期较长,新的
客户和业务开发有个逐步的过程,也使得发行人产能利用率较低。

       2、募投项目实施后未来几年电芯产线产能利用率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和可行
性

     虽然目前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较低,但后续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行业
政策及市场利好、材料价格传导、资金陆续到位,相关影响产能利用率的因素在
未来将得到逐步缓解。

       (1)本次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定位

     本次募集资金系发行人完成破产重整后首次再融资。2020 年 5 月发行人完
成破产重整,高保清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并改组公司董事会、重整经营管
理团队,发行人生产经营逐步恢复。在此过程中,新能源锂电池行业在蓬勃发展
的同时也出现了原材料大幅上涨等不利情况,发行人内部生产经营也存在一定的
问题,包括:原电芯产线生产效率及能耗高、自动化水平低、部分设备闲置无法
很好投入生产等;研发能力相较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距;因刚经历破产
重整,外部融资受到一定影响,以及付款收款账期错配,导致流动资金紧张等问
题。

     本次募集资金基于投资效率最大化原则,定位小而精,优先致力于解决或缓
解公司业务发展最痛点,包括:提升电芯产线效率及规模产能以降低生产成本;
提升研发能力以保障公司持续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资金紧张局面。虽然
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相对较小,但能够有效解决或缓解公司目前业务发展亟需解决


                                    1-8
的最痛点,改善公司生产基本面、研发基本面和资金基本面,进而改善公司业绩
基本面,有利于把握行业蓬勃发展机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

    (2)募投项目实施后未来几年电芯产线产能利用率大幅增长的原因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蒙古保力新电芯若按 3GWh 设计产能计算产能利用率
分别为 13.23%和 10.12%,由于产线问题,目前实际产能最大可达到设计产能的
60%,即 1.8GWh,如按当前实际产能计算,最近一年及一期电芯产能利用率则
分别为 22.05%和 16.87%,产能利用率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预计建设完成后第 1 年、第 2 年、第 3 年电
芯产能利用率达到 60%、80%、100%,相较于目前产能利用率提升幅度较大。
上述预计系公司结合目前行业发展、客户意向采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及控股
股东存在对公司现金补偿等情况,从未来公司生产、销售、资金等方面综合判断
形成,具体说明如下:

    ①生产端方面,技改实现降本增效以及规模产能,有利于订单承接,为产
能大幅提升奠定基础。

    发行人目前产能利用率低、收入规模小,在生产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内
蒙古电芯产线设备较为落后,生产效率较低,使得生产成本较高,若产品售价低
于产品变动成本时,会出现生产多亏损多的情况。在当前原材料价格以及未进行
技改的情况下,公司 32700 电芯单位变动成本预计为 12.21 元(不含税)。而同
期产品售价低于变动成本,出售存货获取资金再现金购买原材料组织生产,不具
有经济性。

    借助本次技改,发行人将对内蒙古电芯产线进行技改升级,打造自动化程度、
生产效率、智能化水平较高、生产能耗较低的磷酸铁锂电芯生产线,实现降本增
效。仅考虑技改带来的直接成本节约,公司 32700 电芯单位变动成本预计将下降
至 11.97 元(不含税)。同时将暂时闲置的产线设备进行改造,使得内蒙电芯产
线产能真正达到 3GWh,便于后续流动资金到位后实现规模效益,规模效应的提
高将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可承接的订单将进一步增加,促进销售规模的提高,
形成良性循环。


                                   1-9
    ②市场端方面,行业进入加速兑现期,为产能大幅提升提供广阔的市场基
础,且价格上涨逐步向下游传导。

    发行人目前产能利用率低、收入规模小,在行业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为:A、
二轮车锂电化进程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在新国标等政策执行强制力
度不足的情况下,其铅酸替代进程慢于预期。B、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以及公
司产生成本高企等因素影响,而销售价格传导具有滞后性,导致订单规模承接不
具有经济性,因此也主动放慢一些生产和销售节奏。

    后续随着 2021 年“碳达峰、碳中和”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9 年 4 月 15
日开始实施的电动车新国标 3 年过渡期即将到期,新国标执行力度有望大幅提
升,加速铅酸电池替代进程,提高锂电池的渗透率。另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
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
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规定落地后,电动车用户的换电需求将迅速增长。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关于爱玛
科技的《电动两轮车先行者,多轮驱动巩固护城河》分析报告,目前我国电动两
轮车保有量约 3 亿,巨大的电动车基数催生出庞大的换电市场。对于换电业务,
目前用户主要是超 1,000 万的 B 端骑手。相比于 1,000 万的 B 端市场,超 3 亿的
C 端市场将带来换电市场的巨大发展空间。

    同时,随着原有电池库存的逐步消化,新采购原材料生产的电芯成本将大幅
上涨,向下游传导将进一步加速,订单承接经济性将有所增强。

    综上,未来几年市场需求将进入加速兑现期,价格也将逐步向下游传导,为
发行人产能提升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③产品端方面,开发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不同产品,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不断拓展新的细分应用市场。

    目前产能利用率低、收入规模小,在产品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为:目前,发
行人仅有一款 32700 型小圆柱磷酸铁锂电芯产品,电芯产品较为单一,且产品标
准统一,未针对不同领域客户需求开发差异化产品。发行人目前的电芯产品主要
应用于电动两轮车领域,循环次数相对较多,能量密度相对较高,产品质量较高。


                                    1-10
但在其他对电池的循环次数及能量密度要求相对较低的应用领域,发行人的产品
性价比相对不足,影响了发行人销售规模以及盈利水平。

    目前,公司已开展相关产品开发工作,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开发差异化的产
品,生产满足不同领域的客户需求的电芯产品,以扩大公司销售规模和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

    ④客户端方面,经过前期开拓,发行人已具有良好客户基础,意向性采购
需求充足,且公司将充分利用一年建设期,不断挖掘和开拓新的市场客户。

    目前产能利用率低、收入规模小,在客户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公司破产
重整后切入二轮车、储能等领域时间较短,但因为电池的特殊性,下游客户对公
司及产品的验证周期相对较长,获取客户认证认可有个逐步的过程。

    目前,经过前期不断开拓,目前公司已进入国内电动两轮车龙头厂商新日股
份、爱玛科技的供应链体系中,并与台铃科技建立了合作,尤其与以锂电池电动
车作为战略发展方向的新日股份,建立了良好战略合作关系,已经成为其磷酸铁
锂电池的主力供应商。在换电备电领域,公司已经切入中国铁塔、星驾出行等供
应链。公司已经在二轮车等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后续公司有望受益于相
关政策,实现电动两轮车及其相关的换电、备电业务的快速增长。

    根据和主要客户沟通情况,随着行业政策支持及市场发展,未来相关客户市
场需求旺盛,采购意向较为充足。公司结合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意向或市场情
况,在未来资金到位、技改完成的情况下,对各客户年度销售情况进行预测,具
体如下: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意向销售预测           预测过程及依据
                                                          预计 2022 年锂电渗透率将
             上市公司,国内电动两轮                       超 50%,需求量在 150 万套
             车龙头企业之一,为电动        75 万套        左右,发行人为新日股份锂
  新日股份
             轻型车领域的锂电池先     (约 3,750 万支)   电池的主要供应商,并建立
             行推动者                                     了战略合作关系,预计能获
                                                          取 75 万套供应。
                                                          发行人已经正式入围爱玛
             上市公司,国内电动两轮                       供应商目录。2022 年预计爱
             车龙头企业之一,目前国        20 万套        玛锂电需求量在 100 万套以
  爱玛科技
             内电动两轮车销量排名     (约 1,200 万支)   上。如价格及账期达成一致
             第二                                         的情况下,预计能获得 20
                                                          万套供应。

                                      1-11
               中国铁塔为大型国有通
中国铁塔股份
               信铁塔基础设施服务商,          30 万套
有限公司湖北                                                   结合客户采购意向函预测
               也是为国内电动自行车       (约 1,920 万支)
    分公司
               换电领域的龙头企业
               星驾出行。该公司通过铺
               设智能换电站,运营共享
               换电车,满足终端客户“可
山东星驾智慧   租可售、可充可换”多元化        30 万套
                                                               结合客户采购意向函预测
科技有限公司   的出行需求,其位于山东     (约 1,650 万支)
               省枣庄市的新能源电动
               车项目于 2021 年 3 月投
               产
               为港交所上市公司理士
               国际(00842.HK)旗下公
安徽理士新能
               司,理士国际为中国领先          10 万套
源发展有限公                                                   结合客户采购意向函预测
               的铅酸蓄电池制造商,目     (约 2,550 万支)
      司
               前正逐步开拓锂离子电
               池业务
                                               165 万套
    合计                  -                                               -
                                          (约 11,070 万只)
    注:1、客户采购意向不构成采购订单,届时以客户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对
其的销售预测不构成业绩承诺和保证。
    2、3GWh 的产能对应的年产电芯数量约为 1.55 亿只。上述预测意向销售数量对应
的产能利用率达 71.42%。

    在行业快速发展机遇期,公司将充分利用募投项目一年的建设期,在加快推
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同时,持续加大市场开拓,抢占市场机遇期,除上述客户外,
进一步开发其他龙头客户,如哈啰出行,目前正在进行样品测试阶段。

    综上,发行人目前已经具有良好客户基础,意向性采购需求充足,在资金到
位及技改完成后,能够为产能利用率提升提供良好的外部订单保障。

    ⑤资金端方面,随着销售库存回笼资金、回收应收账款以及募集资金到位,
流动资金有所缓解,同时常德中兴 2023 年或将对公司进行较大金额的现金补偿,
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奠定基础。

    目前公司产能利用率低,收入规模小,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公司流动资金
不足,难以支持业务高速扩张。由于锂离子电池部分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且
多采用预付方式交易,而下游销售价格传导存在滞后性且客户账期相对较长,使
得发行人目前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流出,仅单纯依靠自身销售存货及回收应收款
项也难以支撑其大规模体量的周转,因此亟需通过外部融资渠道筹措资金,抢占
市场行业发展机遇期。在当前采购及销售账期情况下,预计发行人支持 60%的产


                                          1-12
能规模,至少需要 1.5 亿元左右的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资金,一方面,将使用 7,500 万元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另一方面,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发行人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加之发行
人逐步度过破产重组过渡期,预计银行授信也将逐步恢复并获得一定的配套银行
融资。

    同时 2023 年常德中兴或存在对公司现金补偿的情形,假定 2021 年四季度及
2022 年盈亏平衡的情况下,预计补偿金额在 4.77 亿元-5.87 亿元(最终以会计师
审计及股东大会审议为准)。该等资金注入,将为公司建设期完成后未来三年(以
2021 年 12 月募集资金到位计算,即为 2023 年至 2025 年)产能逐步提升至 60%、
80%和 100%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综上所述,发行人目前具有良好的市场和客户基础,受限于资金瓶颈及产线
生产成本高企,无法实现订单规模承接。本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能够有效解决产
线问题,流动资金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预计公司产能利用率将大幅提升,具
有合理性及可行性。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3、募投项目实施后,若公司电芯产能利用率未达预期,其对募投项目效益
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已经过市场调研、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对发行人长期经营业绩具有改善作用。
但在项目投资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竞争情况、
技术进步等方面影响,使得在该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第 1 年、第 2 年、第 3 年,公
司电芯产能利用率无法如预期提升至 60%、80%、100%,若公司电芯产能利用
率无法达到预期,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董事会审议并已披露的本次募投项目一的效益指标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本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后,在内蒙古保力新电芯产
线产能利用率达到 100%的情况下,预计降低年营业成本 3,800.43 万元,预计静
态投资回收期为 4.89 年(税后,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 23.66%。


                                    1-13
    本项目的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和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建设期                                          运营期
   项目
                  T+1               T+2                 T+3             T+4 至 T+6       T+7 至 T+11
 营业收入                     -               -                   -                  -                 -
总成本费用                    -     -1,512.43           -2,527.13          -3,728.33         -3,800.43
 利润总额                     -     1,512.43             2,527.13           3,728.33          3,800.43
  所得税                      -       226.86                379.07           559.25            570.06
  净利润                      -     1,285.57             2,148.06           3,169.08          3,230.37

    本专项改造完成后,会带来原材料节约、废料节省、人工和能耗节约,减少
营业成本;新增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软件等折旧摊销费用会增加营业成本。除
此之外,该项目不会新增期间费用。项目总成本费用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至 T+6         T+7 至 T+11
产能利用率                -           60%                80%                100%                100%
人工和能源节约            -       -2,424.13          -3,232.50           -4,040.88           -4,040.88
废料节省                           -120.00            -160.00              -200.00            -200.00
NMP 损耗减少带
                          -        -498.96            -665.28              -831.60            -831.60
来的成本节约
折旧摊销                  -       1,530.66           1,530.66             1,344.16            1,272.05
总成本费用                -       -1,512.43          -2,527.13           -3,728.33           -3,800.43

    项目的效益测算仅包括人工及能耗下降、材料节省带来的成本节约等直接经
济效益。

    (2)若产能利用率未达预期将导致原测算的募投项目效益减少,但募投项
目带来良品率提升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弥补,减少对原测算
的募投效益的影响。

    如前所述,在评估募投经济效益时,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仅采用技改升级
项目直接带来的人工及能耗下降、材料节省带来的成本节约作为经济效益,计算
项目投资回收期和内部收益率,即预计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4.89 年(税后,含建
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 23.66%。


                                              1-14
       实际上,募投项目一的实施,除了上述成本节约带来的经济效益之外,还将
提升产品良品率。项目一实施后,各工序产品良品率的变动具体如下:

        工序           技改前良品率           技改后良品率(预估)              提升幅度(预估)
  配料、涂布              98.50%                        98.90%                        0.40%
        辊压              99.99%                        99.99%                        0.00%
        分条              99.99%                        99.99%                        0.00%
        卷绕              96.20%                        96.60%                        0.40%
        装配              99.81%                        99.96%                        0.15%
        注液              99.85%                        99.91%                        0.06%
        预充              99.78%                        99.98%                        0.20%
        分容              99.66%                        99.97%                        0.31%
        配档              99.50%                        99.99%                        0.49%
        包膜              99.40%                        99.98%                        0.58%
  整体合格率              92.86%                        95.32%                        2.46%

       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计算和对外披露投资回收期以及内部收益率时,并
未将其带来的经济效益考虑其中。良品率的提升,意味着同等投入的情况下,产
出将相应增加。良品率提升带来的经济效益,根据良品率提升带来的增加产量乘
以预计单位售价测算得出。

       本次若将良品率提升带来的经济效益考虑在内,对应不同产能情况下,产生
效益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2
产能利用率              20%        30.18%        40%                60%         80%           100%
       预计收入       31,803.10   47,990.87    63,606.20       95,409.29      127,212.39    159,015.49
         人工和能源
                        -807.38   -1,219.37    -1,615.75       -2,424.13       -3,232.50     -4,040.88
         节约
         废料节省        -40.00      -60.35          -80.00         -120.00      -160.00       -200.00
原测     NMP 损耗
算效     减少带来的     -166.32     -250.94      -332.64            -498.96      -665.28       -831.60
益       成本节约
         本项目带来
                      -1,013.70   -1,530.66    -2,028.39       -3,043.09       -4,057.78     -5,072.48
         的成本节约
         折旧摊销      1,530.66    1,530.66     1,530.66        1,530.66        1,530.66      1,530.66


                                              1-15
         总成本费用     516.96        0.00       -497.73       -1,512.43    -2,527.13   -3,541.82
新增     良品率提升
测算     带来的收入     717.53    1,082.75       1,435.06      2,152.59     2,870.12    3,587.65
效益     增加
       合计效益         200.57    1,082.75       1,932.79      3,665.02     5,397.25    7,129.47

       根据上述情况,若考虑良品率带来的经济效益,则建设期完成后三年产能利
用率逐年提升至 35%、50%和 60%时,可使得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4.60 年(税后,
含建设期),与前述测算无重大差异。

        项目             备注         T+1            T+2           T+3         T+4        T+5
产能利用率                        -          -         35%           50%         60%        80%
良品率提升带来的
                                 A                  1,255.68     1,793.83    2,152.59   2,870.12
收入增加
人工和能源节约                   B1          -   -1,414.31      -2,020.44   -2,424.13   -3,232.50
废料节省                         B2                   -70.00      -100.00     -120.00    -160.00
NMP 损耗减少带
                                 B3          -      -291.06       -415.80     -498.96    -665.28
来的成本节约
本项目带来的成本
                      B=B1+B2+B3                 -1,775.37      -2,536.24   -3,043.09   -4,057.78
节约
折旧摊销                         C           -      1,530.66     1,530.66    1,344.16   1,344.16
最终效益                 D=A-B-C             -      1,500.39     2,799.41    3,851.52   5,583.74

       综上,即便最终不能如预期在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三年达到 60%、80%和
100%的产能利用率,良品率提升也可以贡献一定的经济效益,能够在一定程度
上减少电芯产能利用率未达预期对募投项目最终经济效益指标的影响。

       同时,发行人已经对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利用率无法达到预期,进而影
响募投项目效益的风险进行了重大事项提示:

       “(2)产能利用率无法达到预期、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已经过市场调研、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对发行人长期经营业绩具有改善作用。
但在项目投资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竞争情况、
技术进步等方面影响,使得内蒙古保力新电芯产能利用率无法达到预期,从而导
致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1-16
    最近一年及一期,受电芯部分产线设备老旧、生产成本较高,以及公司流
动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内蒙古保力新电芯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3.23%和 10.12%,
产能利用率较低。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期为
一年,预计在该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第 1 年、第 2 年、第 3 年内蒙古保力新电芯
产能利用率将提升至 60%、80%、100%。相较于目前产能利用率水平,提升幅度
较大,发行人存在产能利用率无法达到预期,进而导致本次募投项目不能实现
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公司资金及偿债风险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1,760.39 万元,货币资金余额
较小。公司目前资金较为紧张,主要原因为:1、由于下游客户订单账期相对较
长,而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使得供应商多要求采用预付或现款方式支付,采
购与销售账期不匹配,使得发行人目前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流出;2、锂电池市
场价格预计将进一步上涨,出于销售价格上涨的预期,发行人主动控制了库存的
销售节奏,导致发行人目前回笼资金较少。

    虽然公司目前资金较为紧张,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主要原因为:1、除了山高租赁的租金费用金额较大外,发行人目前不存在
银行借款等金融负债,偿债压力较小。同时,针对山高租赁的融资租金,控股股
东常德中兴已承诺提供差额借款;2、控股股东将给予发行人一定的资金支持。
根据公司 9 月 15 日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向公司提
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控股股东常德中兴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不超
过 6 个月;3、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为 13,614.82 万元,
存货账面价值为 17,856.08 万元,其中库存商品金额为 7,880.92 万元。公司将加
强应收账款回收力度,必要时发行人还可以通过适当降低价格处置库存以回笼资
金;4、募集资金到位后也可进一步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

    因此,虽然发行人目前的流动资金较为紧张,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总体分析

                                    1-17
    根据前述分析,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2,798.02 万元,收入规
模仍然偏小,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9.87%,毛利率持续为负,2021
年 1-9 月净利润为-8,037.67 万元,处于亏损状态。但发行人总体经营趋势向好,
最近一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净利润及毛利率未较上年同期进一步
大幅恶化,后续随着下游行业市场将进入加速兑现期、价格逐步向下游传导、
募集资金的到位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持续开拓经营,发行人后续业务数据和财
务指标预计将得到改善,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增强,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发行人对可能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国家政策及国际贸易条件、行业市场前
景、行业竞争情况、上下游供求关系变化、业务转型的影响、重要客户自身变
化、主要业务停滞或萎缩及重要资产减值、业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恶化、重要资
产或技术涉及纠纷或诉讼等情形进行逐项分析,具体如下:

    1、发行人不存在所处行业受国家政策限制或国际贸易条件影响存在重大不
利变化风险的情形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隶属于新能源产业,受到国家相
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根据发改委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锂离子电池被列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鼓励类”,发行人不存在所处行
业受国家政策闲置的情形。目前发行人销售收入均为内销收入,不存在受到国
际贸易条件影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所处行业受到国家政策限制或国际贸易条件影响存在
重大不利变化风险。

    2、发行人不存在所处行业出现周期性衰退、产能过剩、市场容量骤减、增
长停滞等情形

    发行人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需求,市场前景广阔。发行人锂
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两轮车、储能及低速智能出行领域。电动两轮车市场
方面,2019 年 4 月 15 日实施的电动车新国标 3 年过渡期即将到期,将加速铅酸
电池替代进程,提高锂电池的渗透率;2021 年 8 月《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的实施,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也将带来超 3 亿 C 端用户换电需求市


                                   1-18
场。预计未来几年行业市场将进入加速兑现期。根据开源证券研究所的预测,
2022 年至 2023 年电动自行车锂电池需求量的增量市场合计为 69.98 GWh。储能
市场方面,根据起点研究院(SPIR)预计,2022 年-2025 年间储能锂电池出货
量的增量市场达 245.6GWh。

    综上,发行人所处行业未出现周期性衰退、产能过剩、市场容量骤减、增
长停滞等情况。

    3、发行人不存在所处行业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相比竞争者发行人在技
术、资金、规模效应方面等不具有明显优势的情形

    (1)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存在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的情形

    发行人所处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电池行业准入门槛较高,主要包括核心
技术和知识产权壁垒、客户资源壁垒以及资金壁垒。

    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壁垒方面,电池产品研发的技术含量较高,涉及的学
科面较广,是电化学、材料化学、物理化学、机械设计、电子等多学科相互渗
透、相互融合形成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企业必须具有掌握、融合多领域技术
并形成自身的特色技术路线的能力,以保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行业内经过
多年技术积累已形成大量的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对于潜在进入者来说,核
心技术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进入该行业的壁垒之一。

    客户资源壁垒方面,电池属于强制性安规认证产品,是终端产品的核心部
件之一。品牌客户选择供应商时重点关注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能量密度、
循环寿命等性能。因此品牌客户对电池供应商的产品研发能力、工程制造能力、
品质体系管理能力要求较高,符合其合格供应商准入门槛的企业数量相对有限。
品牌客户导入电池供应商通常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核流程、产品性能验证及第三
方机构认证,整体开发周期较长,通常需要数年时间且需投入大量资源。认证
通过后,为确保产品质量和稳定供应,品牌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
客户资源是潜在进入者的主要壁垒之一。

    资金壁垒方面,锂离子电池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其资金壁垒主要体现在
两个方面:一方面锂离子电池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产品更新迭代快,企业需要


                                  1-19
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资源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维持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
为保障产品性能的持续提升并满足产品订单交付的及时性,锂离子电池制造企
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持续扩大生产规模和自动化生产能力。因此,资金是潜在
进入者的主要壁垒之一。

    因此,发行人所处行业存在较高的壁垒,不存在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的
情形。

    (2)相比竞争者发行人在技术、资金、规模效应等方面的优势

    锂电池根据正极材料不同主要分为三元材料电池、锰酸锂电池以及磷酸铁
锂电池,根据封装形式不同主要分为方形电池、软包电池以及圆柱电池。发行
人电芯产品为 32700 型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两轮车、储
能及低速智能出行领域。

    不同正极材料的比较情况如下:

 类别          磷酸铁锂                     锰酸锂                    三元材料
                                                               主要应用在动力电池及消
         主要应用在动力电池及
                                  主要应用在动力电池为及储能   费电子产品、电动工具等
         储能领域。在对循环性
应用领                            领域。在对成本敏感、高温循   领域。在对能量密度要求
         能和安全性要求高,对
  域                              环性能和高温贮存性能要求不   较高(质量轻、体积小)
         能量密度要求不高的应
                                  高的应用领域具有竞争优势     和续航力要求较高的使用
         用领域具有竞争优势
                                                               场景具有竞争优势
产品优   循环性能和安全性能优     成本低,工作电压高,安全性   能量密度大,循环性能好,
  势     异,成本低               较好                         工作电压较高
                                  能量密度低、循环性能和贮存
产品劣   能量密度低、低温性能                                  材料成本相对较高、安全
                                  性能相对较差(特别是高温循
  势     差,工作电压低                                        性相对较差
                                  环和高温贮存)
产品未
         提高能量密度,并进一     改善高温循环性能和高温贮存   持续提高能量密度,改善
来发展
         步降低成本               性能                         安全性
  趋势

    不同封装形式的比较情况如下:

 类别           圆柱型                       方形                       软包
         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                                  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电
         电动轻型车、低速电动     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电动轻   动轻型车、储能、消费电
应用领   车、消费电子产品、电     型车、储能等领域。在市场容   子产品等领域。在对尺寸、
  域     动工具等领域。在对成     量大、储电量大的应用场景具   形状有特殊要求,对能量
         本敏感的使用场景具有     有竞争优势                   密度、倍率有较高要求的
         竞争优势                                              应用场景具有竞争优势
产品优   产品标准化和生产自动     单体电芯尺寸和容量可做得较   相同容量的单体电芯重量
  势     化程度高、生产效率高、   大。大容量方形电芯组装相对   轻、体积小,能量密度高,

                                          1-20
         单体电芯之间一致性       简单,电池数量较少           尺寸、形状灵活,安全性
         好。PACK 成组时灵活性                                 好。叠片结构软包锂离子
         较高,可以组装成各种                                  电芯内阻小,高倍率放电
         容量、尺寸与形状的电                                  特性好
         池组
                                                               电芯规格型号多,标准化
                                                               难度较大,产线切换难度
                                  电芯规格型号多,产品通用性 较大,单体电芯易受损,
         单体电芯容量不如方形
                                  相对较差,产线切换难度较大, 生产自动化程度比圆柱型
产品劣   及软包,在储存电量较
                                  生产自动化程度比圆柱型低, 电芯低,单体电芯之间的
  势     大的电池组中串并联数
                                  单体电芯之间的一致性相对较 一致性相对较差。采用传
         量多,BMS 技术要求较高
                                  差                           统技术组装电池组时配件
                                                               多,能量密度降低较多,
                                                               组装工艺相对复杂
         持续提高电池性能和降
                                  持续提高电池性能和降低成     持续提高电池性能和降低
         低成本;进一步提高自
产品未                            本;提高产品的标准化程度和   成本;提高生产过程的自
         动化程度和生产效率;
来发展                            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储电   动化程度;储电量大的应
         丰富产品系列,针对不
  趋势                            量大的应用领域逐渐向无模组   用领域逐渐向无模组化发
         同应用场景推出新的型
                                  化发展                       展
         号

    由上可知,磷酸铁锂主要特点为安全,圆柱型电池主要特点为封装效率高、
一致性好、成本低。因此圆柱形磷酸铁锂电池在电动二轮车及其换电的应用场
景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圆柱形电池根据大小分为大圆柱以及小圆柱电池。两轮车市场主流的模组
产品为 48V12Ah、48V18Ah、48V20Ah、48V24A 等规格型号。公司的 32700 小圆
柱电芯具有 5.5Ah、6Ah、6.7Ah 等多种规格,通过串联并联,可以较为精准的
实现上述产品指标,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其他布局二轮车市场的电池厂商主
要以 15Ah 大圆柱电芯、20Ah 软包电池或大方形为主或对外采购 26650 及 18650
等规格的小电芯,大电芯对于二轮车市场需求的贴合度相对较差。而 26650 及
18650 等规格的小电芯,容量小,若想达到相同容量的模组又需要增加串并联的
数量,增加了产品成本。同时小圆柱电池表面积更大,排列组合时有天然空隙,
散热效果明显较好,更不容易因温度过高造成安全问题。

    同时,发行人产品通过优化极片工艺设计,提高电池倍率性能,可持续 1-2C
充电,持续 3C 放电,短时 6C 放电,脉冲 12C 放电,具备良好的倍率放电性能,
能够提供稳定的输出电流,满足电动车在加速、爬坡、负载、路况不良等情况
下的行驶要求。公司电池模组在-20℃/1C 放电容量比率≥90%,具备良好的低温
性能,能较好的满足相关产品低温天气时的使用要求。


                                          1-21
    因此,发行人在产品及技术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在资金和规模效应方面,由于发行人刚经历了破产重整,且作为两轮车及
储能领域的新进入者,目前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差距。但经过前期不
断开拓,发行人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已进入国内电动两轮车龙头厂商
新日股份、爱玛科技的供应链体系中,并与台铃科技建立了合作,尤其与以锂
电池电动车作为战略发展方向的新日股份,建立了良好战略合作关系,已经成
为其磷酸铁锂电池的主力供应商。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续融资渠道逐步
顺畅以及公司持续市场开拓,预计发行人在资金以及规模方面将逐步缩小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的差距。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所处行业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相比竞争者在技
术、资金、规模效应方面等不具有明显优势的情形”的情形。

    4、发行人不存在所处行业上下游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材料采购
价格或产品售价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上游产业主要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
电子元器件等,锂离子电池行业下游为消费类电子、绿色电动交通工具、储能
等应用领域,发行人所处行业上下游供求关系相对稳定,但 2020 年下半年以来,
原材料供不应求,部分锂离子电池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以正极材料和
电解液为例,根据 wind 统计数据显示,磷酸铁锂销售价格从 2020 年 8 月的 3.4
万元/吨上涨至 2021 年 9 月的 7.90 万元/吨,磷酸铁锂电解液从 2020 年 7 月的
3 万元/吨上涨至 2021 年 9 月的 9.94 万元/吨,上涨幅度较大。

    虽然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但锂离子电池价格传导存在一定时滞。随着电
池生产企业库存商品及库存材料的逐步消耗,电池价格上涨预期较为明显,并
且已经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材料价格传导将降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对发行
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综上,虽然发行人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但由于价格传导机制作
用,电池产品售价也将逐步上涨,有利于电池制造行业良性发展。发行人不存
在所处行业上下游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或产品售价出


                                   1-22
现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5、发行人不存在因业务转型的负面影响导致营业收入、毛利率、成本费用
及盈利水平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且最近一期经营业绩尚未出现明显好转趋势的
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经历了破产重整,破产重整后公司存在业务转型的情况。
破产重组前,发行人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车领域,破产重整后,
主要面向电动两轮车、储能及低速智能出行领域。业务转型前后,公司经营成
果情况具体如下:

                             业务转型后                      业务转型前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2,798.02          14,050.50     54,381.51     399,739.21
营业利润               -8,346.50      -20,357.46        -2,328.18    -348,797.72
利润总额               -8,297.02      -20,767.51        30,866.61    -349,593.24
净利润                 -8,297.02      -17,729.71        27,789.87    -394,519.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8,037.67      -17,079.56        29,472.30    -392,489.52
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8,024.44      -20,668.39      -411,602.68    -500,577.23
东的净利润

    由上表可知,破产重整前后,收入规模大幅下降,但收入规模的大幅下降
并非由于公司业务转型所致,而系破产重整带来的负面影响所致,即由于发行
人债务危机导致破产重整,客户流失,品牌形象大受影响,各项业务处于停滞
状态。

    破产重整后,新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面对不利局面,重新梳理经营战
略,整顿业务团队,确立了主要面向电动两轮车、储能及低速智能出行领域的
发展方向。调整业务方向后,公司积极开拓行业龙头客户,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经过一年多的开拓,发行人目前已成为两轮车龙头企业新日的磷酸铁锂主要供
应商,实现稳定供货,收入规模逐步增长。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业绩指标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3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项目                                                   增长率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798.02           3,298.64          287.98%
营业成本                        14,972.07           3,727.12          301.71%
营业毛利                        -2,174.05            -428.47         -407.40%
毛利率                             -16.99%           -12.99%   下降 4 个百分点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037.67         -8,740.61             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8,024.44         -7,814.70            -2.68%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1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 12,798.02 万元,较上年同期 3,298.64 万元,
大幅增长 287.98%。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小幅下降 2.68%,相较于 2021 年 1-6 月同期下降 38.13%
而言,下降幅度已大幅收窄。后续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材料价格逐步传导以
及公司持续开拓经营,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水平有望持续改善,
具体详见本节“(一)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后续发展趋势”的相关分析。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因业务转型的负面影响导致营业收入、毛利率、成
本费用及盈利水平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且最近一期经营业绩尚未出现明显好转
趋势”的情形。

    6、发行人不存在重要客户本身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对发行人业务的稳
定性和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 2020 年客户义乌易换骑电池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其母公司苏州易换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以
下统称“易换骑”);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威动力”)的控
股股东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易换骑及京威动力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036.72 万元和 1,531.11 万元,
其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但 2021 年 1-9 月公司与易换骑及京威动力交
易金额分别为 134.27 万元和 173.39 万元,交易金额较小,不属于公司当前的
重要客户。

    目前公司重要客户主要为电动两轮车企业及其换电领域客户。截至本回复
出具日,发行人下游行业趋势发展良好,公司最近一期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良好,

                                     1-24
不存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开
发其他龙头客户,丰富客户结构,进一步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稳定性和持续性。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重要客户本身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对发行人业
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7、发行人不存在由于工艺过时、产品落后、技术更迭、研发失败等原因导
致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重要资产或主要生产线出现重大减值风险、主要业务
停滞或萎缩的情形

    (1)发行人不存在由于工艺过时、产品落后、技术更迭、研发失败等原因
导致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主要业务停滞或萎缩的情形

    发行人始终坚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采用“满足客户需求”
的需求式开发和“牟定未来技术”主动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以标准的产品
质量先期策划为开发作业流程,建立了坚持产品开发为根本、技术创新为推力
的研发体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53 项专利,同时持续
保持对多个新技术探索与开发,形成了多项研发成果,包括:

    ①石墨烯功能涂层技术:该技术提供一种铝箔集流体与电极涂层之间的石
墨烯复合导电涂层及其工艺。应用该技术可降低电极材料与铝箔之间的界面接
触电阻、增强电极涂层的附着强度,从而显著降低电池内阻、改善功率性能、
降低充放电过程的温升、提高电池循环寿命,且具备成本优势。

    ②功能型电解液技术:该技术提供一系列应用于磷酸铁锂电池的功能型电
解液配方,使应用该电解液配方的电池在平衡综合性能的前提下具备某些特色
性能(如长循环寿命)突出的特点,从而实现不同功能、满足不同的应用需求。
其中,长循环型电解液满足 0.5C 倍率下循环寿命达到 10,000 次,同时能量密
度不低于 160Wh/kg。

    ③电芯水分高效烘干技术:该技术采用接触式超高真空烘烤工艺,相对于
传统的鼓风式真空烘烤工艺以辐射和对流方式传热,该技术主要以直接传导方
式进行热传递,可大幅提升电芯烘烤效率、降低水分含量,从而有利于改善电
芯的循环寿命和电性能,并降低生产能耗。公司该项技术可将注液前电芯水分


                                 1-25
控制在 300ppm 以下。

    ④超低温产品技术:通过对正极、负极和电解液整个电池体系材料分别改
性和优选过程,实现磷酸铁锂电池-20℃条件下/1C 放电容量≥90%,1C 循环 1,500
周技术。

    发行人具有匹配市场主流需求的技术储备和技术实力,根据客户需求提供
相应的产品。依托公司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目前公司已进入国内电动两轮车龙
头厂商新日股份、爱玛科技的供应链体系中,并与台铃科技建立了合作,尤其
与以锂电池电动车作为战略发展方向的新日股份,建立了良好战略合作关系,
已经成为其磷酸铁锂电池的主力供应商。最近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
大幅增长 287.98%,发行人不存在由于工艺过时、产品落后、技术更迭、研发失
败等原因导致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主要业务停滞或萎缩的情形。

    (2)发行人不存在重要资产或主要生产线出现重大减值风险的情形

    存货方面,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 17,856.08 万元,主
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对于账面成本高于产品售价的存货,发行人
已计提跌价准备。目前,锂离子电池制造业上游原材料和下游产品价格均处于
上涨趋势,发行人存货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方面,由于内蒙古电芯产线设备购买时间较早,技
术水平相对较低,能耗相对较高,生产成本较高,生产直通率相对较低,在没
有全面技术改造的情况下,无法全面投入生产使用而出现暂时闲置。随着本次
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相关设备经升级改造可以较好的投入生产,同时预计电
芯产线产能利用率将有所提升,因此不存在出现重大减值风险的情况。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由于工艺过时、产品落后、技术更迭、研发失败等原
因导致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重要资产或主要生产线出现重大减值风险、主要
业务停滞或萎缩的情形。

    8、发行人不存在多项业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呈现恶化趋势,短期内没有好转
迹象的情形

    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业务数据及财务数据情况具体如下:

                                   1-2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2,798.02                 14,050.50
营业成本                                        14,972.07                 16,868.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37.67                -17,079.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8,024.44                -20,668.39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主营业务毛利率                                   -19.87%                       -20.21%
产能利用率                                        13.68%                       12.42%

    根据上表,2021 年 1-9 月产能利用率虽仍处于较低水平,但较去年有所提
高,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虽仍为负,但较上年保持基本稳定,在原材
料价格大幅上涨的不利情况下,未出现进一步下降的情况。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指标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项目                                                       增长率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798.02           3,298.64               28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037.67          -8,740.61                 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8,024.44          -7,814.70               -2.68%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根据上表,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87.98%,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仅小幅下降-2.68%,未
出现进一步恶化趋势,相较于 2021 年 1-6 月同期下降 38.13%而言,下降幅度已
大幅收窄。发行人最近一期业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有所好转,未呈现恶化趋势。

    随着下游行业市场将进入加速兑现期、价格逐步向下游传导、募集资金的
到位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后续业务数据和财务指标预计将持续改善。具
体详见本题之“(一)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后续发展趋势”的相关分析。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多项业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呈现恶化趋势,短期内没
有好转迹象”的情形。

    9、不存在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
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存在重大纠纷或诉讼,已经或者未来将对


                                         1-27
发行人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纠纷或诉
讼的情形,因此也不存在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
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存在重大纠纷或诉讼,不会对
发行人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0、不存在其他明显影响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为紧张,但资金及偿债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详见本题之“(三)公司资金及偿债风险情况”的相关
内容。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明显影响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
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后续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及募投项目
实施,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3 号——营业
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等规定分析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退市
风险

    (一)最近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2,445.09            97.24%
其中:锂离子电池(组)                          12,445.09            97.24%
其他业务收入                                      352.93              2.76%
           合计                                 12,798.02           100.00%
   注: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为 12,445.0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为 97.24%,占比较高,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锂离子电池(组)的销售;


                                      1-28
其他业务收入为 352.9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76%,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
括废料/废液收入、租金收入等。

    1、最近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季度分类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2,854.04                22.93%
             第二季度                       5,305.93                42.63%
             第三季度                       4,285.12                34.43%
               合计                        12,445.09               100.00%

    根据发行人收入季节分布来看,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期末大幅异常增
长的情形。

    (2)按产品分类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合计
锂离子电芯                                   1,153.30                9.27%
锂离子电池组                                11,291.79               90.73%
              合计                          12,445.09              100.00%

    目前,发行人销售的产品均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锂离子电芯产品销售占比
较小,主要系公司生产的电芯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工生产成电池组对外销售。2021
年 1-9 月,锂离子电池组的销售收入为 11,291.79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为 90.73%。

    2、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为 352.93 万元,包括废料/废液收入、
租金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与发行人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1-29
       (二)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项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3 号——营业收入扣除
相关事项》关于营业收入扣除项的规定为:营业收入扣除项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现逐项对比分析如下:

       1、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
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
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2,445.09             97.24%
其他业务收入                                       352.93               2.76%
合计                                             12,798.02            100.00%

       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其他业务收入金额为 352.93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包括
废料收入、租金收入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应作为营业收入扣除项进行扣
除。主营业务收入均为锂电池及锂电池组的销售,不存在指南中列示的相关应扣
除收入的情况。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
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
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
务除外

       经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锂离子电池(组)的销售,发行人不存
在类金融业务,不存在类金融业务收入,不存在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和
2021 年 1-9 月以及 2020 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1-30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经核查,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12,445.09 万元,均来自于锂
离子电池(组)的销售。公司拥有自主的电芯生产线及 PACK 生产线,相关业务
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成本费用,通过组织
生产加工,实现产品最终对外销售,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不存在贸易业务相关
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经核查,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中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及背景
保力新(蚌埠) 发行人副董事长邓爱民担任其董事                销售锂离子电池组,主
智能科技有限 长职务,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        22.54   要应用于电动平衡车等
    公司         事会秘书李军担任其董事职务                  低速智能出行领域
    合计                                      -      22.54
    注:2021 年 1-9 月其他业务收入中存在与浙江度丁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关联销售的情况,
金额为 0.50 万元,该部分已在“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进行了扣除。

    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中的关联销售金额为 22.54 万元,关联销售
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组),与发行人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有关,具有合理的商业背
景。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中不存在与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经核查,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存在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经核查,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锂离子电池(组)的销
售,业务模式稳定,公司拥有自主的电芯生产线及 PACK 生产线,依托电芯生产
线通过购买原材料组织生产形成锂电池电芯对外销售,依托 PACK 生产线,用自
有电芯或采购部分外部电芯进一步加工成锂电池组对外销售。相关业务具有完整
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成本费用,通过组织生产加工,

                                      1-31
实现产品最终对外销售,业务具有可持续。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中不存在未形
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2、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是指未导致未来现金流发生显著变化等不具有商
业合理性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
产生的收入

    2021 年 1-9 月,收入及收款按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金额                收款金额
        第一季度                            2,854.04                 2,775.29
        第二季度                            5,305.93                 6,257.01
        第三季度                            4,285.12                 3,685.15
          合计                            12,445.09                 12,717.45

    经核查,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不存在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
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
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通过获取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明细表,对客户分布、时间分布等
进行分析性复核。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前十大客户营业收入合计为 10,778.61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6.21%,占比较高。通过检查并抽取前十大客户的相
关合同(订单)、出库单、物流单、验收单及销售回款对应的银行回单以及核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流水,经核查,确认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
均基于真实业务所产生,不存在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
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经核查,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来自锂离子电池(组)的销售。
发行人参考市场价格,结合客户信用情况及付款周期,与客户协商定价。通过获


                                   1-32
取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重点分析同时期同型号不同客户
之间单价是否存在显著异常。

    经核查,发行人与客户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
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
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经核查,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未发生收购子公司或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以
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经核查,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不存在审计意见中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经核查,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不存在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
产生的收入。

    3、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经核查,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不存在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
产生的收入。

    综上,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2,798.0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52.9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2.76%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
                                                     废料收入、租金收入等,与主营业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           352.93
                                                     务无关,予以扣除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1-33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
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           0    无类金融业务及相关收入
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
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
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0    无贸易业务及收入
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存在关联交易收入 22.54 万元,但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
                                           0    均与公司现有经营业务有关,且具
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有合理商业背景,不予扣除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
                                           0    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行为
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业务模式稳定,拥有自主的电芯生
                                                产线及 PACK 生产线,业务具有完
                                                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                 力,能够独立计算成本费用,通过
                                           0
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组织生产加工,实现产品最终对外
                                                销售,业务具有可持续,不存在未
                                                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
                                                务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52.9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收入及收款时间分布无异常,不存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
                                                在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
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           0
                                                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
产生的收入。
                                                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均基于真实业
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
                                           0    务,不存在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
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
                                                产生的收入
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发行人参考市场价格,结合客户情
                                                况及付款周期,与客户协商定价,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
                                           0    同时期同型号不同客户之间单价未
收入。
                                                见显著异常,不存在交易价格显失
                                                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                 发行人未发生收购子公司或业务的
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             0    情况,不存在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
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


                                    1-34
                                               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0    不涉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有商业合理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
                                          0    性,不存在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
事项产生的收入。
                                               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0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               发行人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
                                          0
质的其他收入                                   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2,445.09

    (三)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2021 年 1-9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8,024.44 万元,营业收入为 12,798.02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3 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公司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
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
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
形。公司股票 2022 年预计不会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披露相关风险情况

    发行人已就持续经营能力风险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
险因素”之“三、经营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二)持续经营能力风险

    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2,798.02 万元,收入规模偏小,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9.87%,毛利率持续为负,2021 年 1-9 月净利润为
-8,037.67 万元,处于亏损状态。但发行人最近一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
长,净利润及毛利率未较上年同期进一步大幅恶化,后续随着下游行业市场将
进入加速兑现期、价格逐步向下游传导、募集资金的到位及募投项目的实施、
持续开拓经营,发行人后续业务数据和财务指标预计将得到改善,竞争优势得
到进一步增强,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但不排除未来若行业政策及市场发


                                   1-35
展不如预期、市场竞争加剧而发行人未维持或增强自身竞争优势以及因资金状
况未得到有效改善等情况,导致公司各项业务指标或财务数据出现进一步恶化,
使得公司面临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的风险。”

    发行人已就退市风险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之“三、经营风险”披露如下: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风险

    2021 年 1-9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8,024.44 万元,营业收入为 12,798.02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3 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公司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
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
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
形。公司股票 2022 年预计不会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后续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低于 1 亿元,本公司股票将面临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同时,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的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九章的规定,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若本年或后续年度发行人由于业
绩连续亏损且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将面临
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四、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了解发行人最新经营情况;

    2、核查公司目前的产能利用率情况,了解发行人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

    3、查询发行人所在行业相关资料及行业研究报告,了解行业发展趋势;

                                   1-36
    4、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了解升级改造项目中良品
率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5、获取客户采购意向函及发行人的销售预测数据,分析产能利用率提高的
合理性;

    6、结合行业发展及发行人自身情况,分析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7、了解销售业务流程并检查销售合同、发货快递单(运输单)、客户签收记
录等关键业务单据,分析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8、执行分析性程序,将本期营业收入、成本以及毛利情况各月进行对比,
分析其是否存在异常波动;

    9、执行细节测试,结合收入确认政策,检查销售合同、产品出库单、发货
快递单(运输单)、客户签收单、发票、银行回款等业务单据,核实收入的真实
性;

    10、查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3 号——营业
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等规则,核查发行人营业收入扣除项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目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发行人持
续经营能力;

    2、2021 年 1-9 月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发行人股票 2022 年预计不会因此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1-37
  (本页无正文,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8
  (本页无正文,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赖昌源                      徐海平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9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审核中心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
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了核
查程序,本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
                        魏先锋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