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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力新: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2-02-09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2-009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或“公司”)近日通过
工行融 e 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及询问获悉,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
生(简称“郭某”)与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拟在工行融 e 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gf.trade.icbc.com.cn)公开拍卖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 40,000,000 股,该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3%。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郭某持有的 4000 万股股票(股票名称:保力新,证券代码:300116)。
    起拍价:9560 万元(2.39 元/股);保证金:956 万元;增价幅度:50 万元
及其倍数。
    起拍价说明:以起拍日 2022 年 3 月 14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
总股数 4000 万股为起拍价,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在 2022 年 3 月 14
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上网挂拍
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起拍价格。
    2、拍卖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 10 时止(延时除
外)。
    3、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
及规定。同时竞买人必须遵守原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延长股权
限售期、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的限售期、最高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要求在买受后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等,并承诺在买受后公告其承诺内容。竞买
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
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
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
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4、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 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
经达到 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等
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5、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
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
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 5 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
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 5
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6、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7、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
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8、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 16 时前
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
交缴款凭证。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均由买受人承担。
    9、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
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10、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
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
户、变更登记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
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
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
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1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
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
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二、对公司的影响

    1、郭鸿宝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2、截至本公告日,郭鸿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313,951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4.56%,其一致行动人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坚瑞鹏华”)持有本公司股份 220,742,1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6%,
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计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9.72%。
目前,郭鸿宝先生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56%。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持有本公司的 97,270,000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2.27%。
    3、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
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