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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力新: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2022-05-23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2-039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高保清女士通知,获悉高保清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被质押,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其   占公         是否
         第一大    本次质押                   是否        质押
股东                           所持   司总         为补           质押到
         股东及      股数                     为限        开始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份   股本         充质             期日
         一致行    (万股)                   售股          日
                               比例   比例           押
           动人
                                                                           深圳市
                                                          2022    至办理   招商平
                                                                                    非融
                                                          年5     解除质   安资产
高保清     是      4,046.244   100%   0.91%   是    否                              资性
                                                          月 20   押登记   管理有
                                                                                    质押
                                                            日    之日止   限责任
                                                                             公司
合计       -       4,046.244   100%   0.91%    -    -       -       -        -       -

           上述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保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常
       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中兴”)所持质押股份情况
       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本次质                                     况              况
                                      本次质
                             押前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           未质押
          持股数                      押后质
股东                持股比   押股份              所持    司总    股份限 占已      股份限 占未
          量(万                      押股份
名称                  例       数量              股份    股本    售和冻 质押      售和冻 质押
            股)                      数量(万
                               (万              比例    比例    结数量 股份      结数量 股份
                                        股)
                               股)                                (万    比例     (万   比例
                                                                   股)             股)
          4,046.2                     4,046.24   100     0.91    4,046.2 100
高保清              0.91%       0                                                   0       0
            44                           4        %       %          44      %
常德中
兴投资
管理中                                                   9.49                              3.04
          60,000    13.56%   42,000    42,000    70%               0        0      548
心(有                                                    %                                 %
  限合
  伙)
          64,046.   14.47             46,046.2   71.90   10.40   4,046.2   8.79            3.04
合计                         42,000                                                548
           244       %                   44       %       %        44       %               %

              3、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保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德中兴所持公司股
         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为非融资性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
         关需求无关。

             2、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保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德中兴在未来
         半年及一年内将上述质押的股份全部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则其来半年及一年
         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6,046.244 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 71.90%,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40%,对应融资余额约为 12,0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高保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德中兴具备资金偿还能力,预计还款主要来源为自
         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保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
         人常德中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保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
人常德中兴的股份质押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等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保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德中兴
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