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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3-04-27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2022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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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议《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4、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
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内部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
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但由于报告期内锂电池上游核心原材
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而下游销售价格涨幅又显著低于原材料价格涨幅,导致公司生产
成本较高。建议财务部继续完善全面预算工作,强化成本核算,使降低成本落到实处。
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力新(东莞)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
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单位:元)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销售                          31,789.37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销售                     66,656.02
   中澳储能电力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关联销售                        36,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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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材锂膜(常德)有限公司          关联采购                       208,166.20
   深圳海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联租赁                       733,001.98
   合计                                                           1,075,719.76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
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金
额较小,在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权限范围内,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
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情况,本次共募集资金249,999,999.10元,扣除承销
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2,599,047.53元。截至报告
期末,募投项目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
      1                                          13,259.90            519.20
            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
      2     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3.00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由内蒙古子公司负责实施,报告期内内蒙古子公司实施进度一定程度
上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同时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公司根据复杂的市场形势和经济
环境,基于谨慎性原则,不断优化技改方案,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5、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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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
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力新无锡能源”)的股东田丽华、顾俊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以人民币638万元的对价受让田丽华持有的保力新无锡能源14%的股权,以人民币
182万元的对价受让顾俊持有的保力新无锡能源4%的股权。该交易完成后,公司共持有
保力新无锡能源89%的股权。
    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出售资产事项。
    6、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及子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依法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制度》,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按规定履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
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8、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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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经营战略,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重点关注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大股东业绩补偿。
    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依法对公司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保持与公司审计部及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一旦发现不合规行为及时反馈并要求相关方予以纠正。另外,持续跟踪大股东业绩补偿
事项进展,督促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完成补偿义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财产处置、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存
在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并重点关注大股东业绩
补偿、购买资产、资产处置、关联交易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
时提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
    (三)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全面实施注册制后,更加强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对董监高等责任主体
提出更高的要求,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指引,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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