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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力新: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29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16   证券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3-076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保力新                      股票代码                     30011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余敏浩                                   魏海明
 电话                               029-89282575                             029-89282575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34 号新长安广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34 号新长安广
 办公地址
                                    场A座7层                                 场A座7层
 电子信箱                           stock@blivex.com                         stock@blivex.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7,165,278.82     101,729,247.67       101,729,247.67                 -2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374,378.61     -47,895,341.50       -47,895,341.50                 -28.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7,190,693.12     -48,083,668.96       -48,083,668.96                 -18.9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156,871.31     -15,676,079.06       -15,676,079.06                 -73.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39            -0.0111             -0.0111                -25.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39            -0.0111             -0.0111                -25.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01%            -15.68%             -15.68%                 -9.33%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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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元)                            604,490,292.22      693,768,354.14       699,825,081.98            -13.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3,987,219.80      301,197,240.89       276,094,905.27            -18.8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根据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


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我公司“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并对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123,207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常德新
 中喆企
           境内非
 业管理
           国有法     13.56%      600,000,000.00           5,480,000.00
 中心
           人
 (有限
 合伙)
 西安坚
 瑞鹏华
 企业管
           境内非
 理咨询
           国有法      4.99%      220,742,101.00                   0.00    质押                      220,702,305
 合伙企
           人
 业(有
 限合
 伙)
           境内自
 郭鸿宝                2.65%      117,129,234.00                   0.00    冻结                    117,129,234.00
           然人
 国信证
 券股份    国有法
                       2.46%      108,677,600.00          108,500,000.00
 有限公    人
 司
           境内自
 李瑶                  2.40%      106,250,290.00          106,250,290.00   冻结                    106,250,290.00
           然人
 中国进
 出口银    国有法
                       1.95%        86,238,817.00
 行深圳    人
 分行
 鑫沅资    其他        1.86%        82,288,203.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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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南
 京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鑫沅
 资产金
 梅花 35
 号专项
 资产管
 理计划
           境内自
 童建明                  1.28%      56,542,450.00
           然人
           境内自
 高保清                  0.91%      40,462,440.00       40,462,440.00
           然人
 上海证
 券有限    国有法
                         0.90%      40,000,000.00
 责任公    人
 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之中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高保清为一致行动人,郭鸿宝和西安坚瑞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20,000,000 股外,还通过中天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74,52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594,520,000
 股东情况说明(如
                       股。
 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

民主讨论,选举林宇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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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五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3、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后续,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2023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 月 28 日收到郭鸿宝先生拟代表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本人出具的《关于提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郭鸿宝先生、坚瑞鹏华提议公司董事会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如下临时提案:《关于免去高保清女士保力新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提名选举姚进峰先生为保力

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公司董事会对股东的提案资格、提案内容等进行审查,并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是否将股东提议增加的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郭鸿宝先生本人持有的保力新股

份数额不足 3%,其单独持有保力新的股份数不满足向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要求。董事会对股

东提请增加的上述临时提案不予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0)。

    5、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

借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或分批提取借款。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资金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归还借款。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保清女士已回避表决。具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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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6、报告期内,公司已将 2022 年 9 月 26 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

和保荐代表人。

    7、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8、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进展情况及拟继续进行资产处置情况的告知函》,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的破

产管理人拟继续对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所持公司 220,742,101 股股票进行处置而导致其被动减持,该部分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其破产管理人处置而导致被动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9、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以及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4)。

    10、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治理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保清女士为公司总

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11、报告期内,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受让吴可可持有的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

旭浦”)51%的股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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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相关公告。

    后续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5)。

    12、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收到九州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徐海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九州证券指派任东升先生接替徐海平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13、报告期内,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

通知,获悉常德新中喆及高保清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全部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14、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产品品类,满足公司大容量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的产能规划需求,拓宽公司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在大型储能

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与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林波斯”)、西安贝里安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里安公司”)签署《合资设立公司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

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

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 50%;奥林波斯认缴出资人民币 9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 45%;

贝里安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 5%。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15、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查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郭鸿宝先生持有的公司 77,101,083 股

股票重新拍卖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 10 时起至 2023 年 6 月 28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同时也收到

了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迈逊拍卖有限公司出具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书》,获悉合计持股 5%以

上股东郭鸿宝先生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拟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股票 40,000,000 股,该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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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后续,公司通过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及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获悉,郭鸿宝持有的公

司 77,101,083 股股票已通过网络竞价成交,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股票 4000 万股拍卖已流拍。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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