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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8-11-09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庆周先生提名许春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增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钟勇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名黄泽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
增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
    2、本次选举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
    3、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泽伟先生、许春山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
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决议。
    二、关于调整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前期部分担保事
项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合理安排公司的担保额
度,调整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履行的部分担保事项,合计取消担保额度人民币
6,500 万元和美元 12,550 万元,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同时,为保障公司子公司华商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龙科技”)、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唐致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致盈”)获得
更高的授信额度与更长的账期,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更好地开展业务,董
事会同意公司拟为华商龙科技、英唐致盈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参加了本次会议,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华商龙科技、英唐致盈,该等公司
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
的事项能够帮助华商龙科技、英唐致盈获得更高的授信额度和更长的账期,从而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更好地开展业务,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已
制定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
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吴 波                任 杰                高海军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