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 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18-172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下午2:30(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8日—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15:00至12月19日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会议
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庆周先生;
       5.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76,508,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553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73,006,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258%;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0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7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2人,所持股份合计18,101,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473,006,7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76,48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了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降低财务成本,改善资本结构,同时引进国资战略投
资者,增强公司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融资能力,打破公司作为资金密集型企业的增长瓶
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并由赛格集团
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份额。
    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并进行了逐项表决,其中,由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控股股东胡庆周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2.01 股票类型及每股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2,5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2.0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
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2,5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
团”)。赛格集团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702,500股;反对1,799,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0,78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7%;反对1,7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3%;弃
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302,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94%;反对1,799,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2.04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702,500股;反对1,799,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0,78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7%;反对1,7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3%;弃
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302,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94%;反对1,799,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2.0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 21,000 万股,最终发
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
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2,5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2.06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
    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
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
开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2,5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
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2,5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
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2,5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2.0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2,5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后因方案进行了相关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及修
订后的发行方案编制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2,5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
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编制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后因方案进行了相关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及修订后的发行
方案编制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2,5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后因方案进行了相关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
实际情况及修订后的发行方案编制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2,5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赛格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总数不超过21,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赛格集团将持有公司5%以上
的股份,成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2,5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赛格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英唐智控的可持续发
展,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人赛格集团,
向赛格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 21,0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
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10,000 万元,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与赛格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其中,协议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英唐智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及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
    (2)赛格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中国证监会核准英唐智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4)深圳市国资委批准并经赛格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赛格集团最终认购英唐智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联的股份协议转让事宜。
    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无法生效、履行,则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自始无效,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
准备履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所支付之费用,英唐智控和赛格集团双方互不追究
对方的法律责任。

    赛格集团基于对电子分销行业的探索与理解,通过战略控股英唐智控,完善了国资
在深圳传统优势产业——电子分销业——的布局,完成了赛格集团从线下电子市场运营
到电子分销业务的升级,也将赛格集团在半导体领域的布局从设计、生产、封测,拓展
到销售端,将英唐智控作为其千亿半导体产业集群的销售板块的重要一环,从而拓宽下
游销售渠道、掌握下游市场动态,实现以销促产、以销促研,不仅形成半导体产业链的
闭环,而且实现新兴战略半导体产业布局的升级。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89,081,7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702,500股;反对1,799,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90,78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7%;反对1,7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3%;弃
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302,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94%;反对1,799,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胡庆周先生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
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制定了《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出具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473,006,7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76,48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
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
回报措施。后因方案进行了相关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及修订后的发行方案编
制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473,006,7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76,48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相关责任主体,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473,006,7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76,48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调整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
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对象签署相关协议或
补充协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
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3.根据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政府主管部
门的反馈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4.针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的变化,或
市场条件出现的变化,或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或募集资金使用条件变化等,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
宜;
       5.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
将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
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登记、核准或备案;
       7.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锁定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具体事
宜。
       前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473,006,7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3,476,500股;反对2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76,48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76,1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
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