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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 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19-007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控股孙公司深圳市
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威思”)、海威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海威思”)日常经营活动中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与更长的账期,
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更好地开展业务,公司拟为深圳海威思、香港海威思应付账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交易对方               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
            深圳海威思、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   采购商品的应付账款
 英唐智控                                                                     2.5 亿
            香港海威思               公司

    本次为孙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额度将替换原公司为深圳海威思、香港海威思提供
担保额度 2.5 亿元人民币,原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5)。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深圳海威思、香港海威思应付账款提供担保额度 2.5 亿元人民币。因被担保
公司深圳海威思和香港海威思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
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5655478R
    法定代表人:钟勇斌
    注册资本:1,250 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 6 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 A604-I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技术开发与购销,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12 月(经审计) 2018 年 9 月(未审计)
           营业总收入                 585,370,606.73          288,898,121.11
             营业利润                     6,311,969.17          -4,634,962.70
             利润总额                     6,340,746.90            -4,636,402.7
               净利润                     4,271,457.07          -3,477,302.03
             资产总额                 207,466,777.37          182,057,284.13
             负债总额                 176,620,639.81          154,688,448.60
         所有者权益总额                 30,846,137.56           27,368,835.53

    2、名称:海威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号:1963163
    董事:钟勇斌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住 所 : FLAT/RM 1913 19/F LAURELS INDUSTRIAL CENTRE 32 TAI YAU
STREET SAN PO KONG KL
    经营范围:TRADING OF SEMI-CONDUCTORS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港币元
                                 2017 年 12 月(经审计) 2018 年 9 月(未审计)
           营业总收入                 345,666,093.99          310,500,071.35
             营业利润                   28,953,812.59           37,565,402.10
             利润总额                   28,974,326.86           37,548,203.57
               净利润                   24,193,562.92           31,352,749.98
             资产总额                   90,565,707.09         152,123,306.31
             负债总额                   71,128,214.55         101,333,063.79
         所有者权益总额                 19,437,492.54           50,790,242.5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合同的具体细节以最终
协商签署后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签署担保协议之日起三年止。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签署相关协
议,最终担保实际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公司控股公司深圳海威思和香港海威思采购商品的正常经营活
动产生的应付账款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
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违背的情况。
    因被担保公司深圳海威思和香港海威思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
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后,对公司为深圳海威思和香港海威思提供应付账款提供担保
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深圳海威思和香港海威思,为其采购商品的正常
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账款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
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违背的情况。同时,
本次担保事项能够帮助深圳海威思和香港海威思获得更高的授信额度和更长的账期,从
而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更好地开展业务,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2919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7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26%,无逾期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重孙公司联合创泰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
创泰”)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 1.005 亿美元,其中取消 0.005 亿美元担保额度;
    2.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上海宇声、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华商龙
科技及联合创泰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约为 3.134 亿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市怡海能达
有限公司取消 0.05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联合创泰取消 1.3566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3.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为深圳华商龙提供担保额度 1,250 万美元,为联合创泰追加担保
额度 1 亿美元,为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及海威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 2.5 亿元人民币(该担保事项将被“六、9”项担保替换),其中深圳华商龙取消
500 万美元担保额度,联合创泰取消追加的 1 亿美元担保额度;
    4.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
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深圳华商龙提供担保额度 1 亿元人民币,为上
海宇声提供担保额度 0.9 亿元人民币,合计提供担保额度 1.9 亿元人民币;
    5.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0.6 亿元人民币,为联合创泰提供担保额度 3,000 万美元,其中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
限公司取消 0.6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6.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深圳华商龙提供应收账款保理
提供担保额度 2 亿元人民币;
    7.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深圳市英唐致盈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为华商龙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
5,000 万人民币的美元;
    8.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深圳华商龙提供担保额度 6,000 万元人民
币、为上海宇声及华商龙科技提供担保额度 4,000 万元人民币;
    9.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深圳海威思、香港海威思提供担保额度 2.5
亿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将替换“六、3”项中公司为深圳海威思、香港海威思提供担
保额度 2.5 亿元人民币)。
    10.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深圳华商龙、深圳海威思少数股东
李海军、深圳海威思少数股东孙磊及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小担保”)为深圳海威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申请的 1500 万元人民
币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深圳华商龙、深圳海威思少数股东李海军、深圳海
威思少数股东孙磊为深圳海威思向中小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