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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海军)2019-04-24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高海军)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英
唐智控”)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2018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
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就本人2018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18年公司共计召开14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14次,实际按时出席了公
司董事会14次。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2018
年本人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2018年度本人审议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姓                本年应     现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具体职务
  名                出席次数   出现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高海军   独立董事       14       12           2        0        0          否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根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
格审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并进行了事前
认可及发表意见。本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7年度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保证担保、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子公司应付
账款提供担保、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
回报规划》、联合创泰借款、收购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31.55%股权等事项分别
作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公司进行
委托理财的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公司为子
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公司提名
任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18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2018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分别作
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公司为子
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作出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堆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修订的相关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9、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事宜作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新增董事候选人、调整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宜分别作出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向银行及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借款额度并提
供保证担保等事宜分别作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公司于2018年12月0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对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二次修订的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18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
际按时出席了2次。2018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18
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公司新增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新增监事津贴的议案》。
   2、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 年,本人主持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5
次,实际按时出席了 5 次。2018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内审部 2018 年度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17 年度工作总结报
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的议案》;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18 年第
一季度工作总结暨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018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18 年半年度工作总结暨第三季度工作计划报
告的议案》;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18
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暨第四季度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审部 2019 年工作
计划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利用至公司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
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本人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常态化沟通,对公司
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动态。力求勤勉尽责,在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
息披露工作。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
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进行评估与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我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发挥了专门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
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9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海军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