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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4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对 2018 年度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6)《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英唐智控<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赛格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吉利通全体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前海首科全体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9、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新增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新增监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调整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5)《关于公司<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前海首科全体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吉利通全体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
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
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
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经营。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运作,
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公司有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所
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
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行为。在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审议过程中,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公允的基础上协
商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价格公允,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需要,解决资金需求,支持公司
及子公司经营及投资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公司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担保事项均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必要审议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
项,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
况。
       5、公司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立足公司经营管理现状,按照内部控制相关要求,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
控体系建设及运行。监事认为公司建立了日趋完善、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制度监控公司运营中的管理风险、经营风险、投资风险能等,内控部门出具
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在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
备案,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
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信息交易等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