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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 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19-057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2: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5月16日15:00的任意
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会议
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庆周先生;
       5.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30日分别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并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89,681,4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84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97,877,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013%;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1,803,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83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6人,所持股份合计134,056,2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4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752股;反对65,400股;弃权11,60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04,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
股数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9,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752股;反对65,400股;弃权11,60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04,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
股数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9,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752股;反对65,400股;弃权11,60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04,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
股数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9,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752股;反对65,400股;弃权11,60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04,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
股数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9,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39,152股;反对64,6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16,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股数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91,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反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752股;反对77,0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04,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
股数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9,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7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42,252,4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452股;反对77,000股;弃权30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3,978,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3%;反对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
股数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8,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7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股东胡庆周先生、钟勇斌先生、甘礼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为本议案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该等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355,625,200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452股;反对77,3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0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
股数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8,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77%;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452股;反对65,700股;弃权11,60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0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
股数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8,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6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90%;弃权1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452股;反对77,000股;弃权30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0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
股数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8,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7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752股;反对77,0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04,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
股数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9,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7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联合创泰对外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452股;反对77,3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0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
股数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8,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77%;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97,877,6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1,726,452股;反对77,3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89,60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
股数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978,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77%;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
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