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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23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唐智控”)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 6 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本次交易对方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是因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融资程序及相关政府审批流程耗时较长,
对整体交易进程造成了一定的迟延,鉴于英唐创泰在持续推进其融资审批报备进程,且
双方希望切实推动本次交易的顺利完成,公司与英唐创泰就此前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及
交割安排做出细化和修订。
    截止目前,英唐创泰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客观条件已经满足,为保障本次交易顺利
实施,在不损害公司快速回收资金降低负债和财务成本,支持公司业务转型升级这一根
本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总的来说
符合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本次签署补充协议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的范围内,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海军                    任   杰                吴    波




                                                             2020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