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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30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
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6 名非独立董事。
经有权提名人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胡庆周先生、许春山先生、
付坤明先生、孙磊先生、许鲁光先生、江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高海军先生、任杰先生、吴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提前进行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着眼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的现状及实际需求,且公司换届选举遵循相应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对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
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规定的
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时,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资格。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
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经审议,我们同意对上述 9 人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于交易
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虽董事会审批签署《补充协议》属于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事项,
但鉴于上述《补充协议》的签署替换了原协议的违约金条款,据此,英唐创泰无
需依据《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按照每日 0.5‰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及另
行支付视为单方面放弃交易的违约金,属公司放弃权利范畴,现公司董事会将《补
充协议》内容及协议签署提交股东大会进行确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高海军              任 杰             吴   波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