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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11-05  

                        股票代码:300131               股票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0-136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0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
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
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符合公司(含子公司)任职资格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5、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庆周先生,胡庆周先生亦为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胡庆周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股东,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
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因此,本激励计划将胡庆
周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不包含其他单独
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
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